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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9:42     来源:江南人民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njn.gov.cn/)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江南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馆4楼B区;邮编:530031;电话:0771-4845903,电子邮箱:jnsp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江南区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教育领域、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各部门工作重点和群众重点关注信息,增设相应栏目,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城区动态、公示公告、法定主动公开、专题专栏、公共服务等信息进行审核发布。全年城区门户网站共编发信息12429条,为企业、群众提供所需信息,便于群众知情、查阅、办事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的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细致化、标准化、规范化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解决依申请公开疑难案例的模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答复工作严谨规范。2023年办结2022年结转件3件,城区政府年内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共办结60件;协助南宁市政府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5件。全年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文字发布审核,避免出现严重表达错误。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常态监管,开展定期检查,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依托区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渠道,面向社会主动广泛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城区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定期更新设置专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人员负责城区政府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定期开展检查。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对城区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采取跟踪督办的形式,并定期对网站重点栏目、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行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6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9
行政强制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2.63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10

0

0

2

0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8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2

0

0

2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10

0

0

2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加强。二是少数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偶有存在表述错误、长期不更新等问题。三是部分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亟需提升,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更换较频繁,少数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业务不熟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校对、审查等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性、准确性。二是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同步更新工作,梳理整合政务新媒体账号,关闭非必要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江南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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