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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6:07     来源:江南区征拆中心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条,主要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中心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件,上年转办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严格按照《条例》妥善处理(详见下文“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等环节责任,实现征地拆迁信息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依托“南宁市征地拆迁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实时录入征地协议、批复等信息,完成档案电子化转换,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制定档案查询、调阅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更新城区门户网站“征收土地信息”专栏,提升征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我中心在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子站“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查阅场所。我中心按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上报至“一中心两馆”,方便群众现场查阅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方式、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等。

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各工作组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增强业务培训,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开展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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