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发〔2024〕52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江南区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南区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发〔2024〕52号)和《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的通知》(南财基财〔2024〕17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城区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进一步巩固江南区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全面推行“农民自建、政府奖补”模式,坚持“愿改则改、愿改尽改”总体要求,充分满足农民群众的改厕需求,对江南区申报的32户户厕改造户进行先建后补。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进度
(一)任务指标分解。上级下达江南区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户厕改造(新建)32户。结合各镇上报计划,具体分配指标为:江西镇20户,苏圩镇7户,延安镇3户,吴圩镇2户。
(二)实施方法。农村户厕改造奖补以各镇为业主单位,各镇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户厕和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1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农村户厕和整村推进示范项目验收办法与清单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57号)要求组织实施,并做好工作台账收集。各镇应在户厕改造完工后,及时组织开展逐户验收工作,相关验收表详见桂农厅办发〔2023〕157号文件附件。城区将视情况组织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开展实地抽验,户厕抽查比例不低于任务数的20%。
(三)实施步骤
1.明确改厕名单(2024年7月1日—7月31日)。各镇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进村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和发动群众工作。按照村民自愿申请、村委初验、镇级验收的程序进行宣传动员,并指导村委对已申请2024年改厕名单的农户进行现场初步审核,明确户厕改造奖补名单,并完成村级公示和镇级审核。
2.改厕建设阶段(2024年8月1日—8月31日)。各镇指导村委对已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且未获得补贴的农户进行改厕现场技术指导和“一户一档”材料收集,主要注意做好项目开工前、建设中及竣工后图片资料的收集和保存,以便进行项目对比宣传。同时,各镇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3.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9月1日-11月30日)。各镇需于2024年9月13日前完成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镇级逐户验收,并形成验收工作报告报至城区农业农村局。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需于9月27日前抽查核验,各镇需于11月30日前完成户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三、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2024年江南区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共6.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万元,南宁市财政资金1.6万元,城区财政资金1.92万元(含0.32万工作经费)。
(一)到户奖补标准及范围。补贴到户标准为2000元/户,其中中央补助每户1000元,市级、城区级财政补助各500元,补助范围为三格化粪池建设。
(二)工作经费。城区财政安排工作经费3200元。按照100元/户标准,用于村坡干部宣传发动、技术指导、档案材料收集等劳务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厕任务落到实处,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改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完成时限,要严格落实镇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的专项组织推进机制,抓好工作落实,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衔接顺畅、左右协同高效的工作推动体系。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镇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09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加大技术支撑。一是住建局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将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技术纳入乡村工匠培训范围。二是农业农村局联合卫生健康局组织改厕技术培训,培养改厕技术上的“明白人”。三是各镇落实人员,加强技术指导,采取划片包干,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指导农户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确定户厕位置,指导农户严格按照改厕标准和流程实施改厕,把好施工关、质量关,做好建成一户、使用一户。
(四)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自愿申报、标准建设、先建后验、以奖代补”为原则,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新建改建卫生厕所。
(五)重视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公开。各镇要完善数据库建设,详细掌握农村改厕的村庄基本信息,实行“建档立卡,逐个销号”。建立公示制度,补贴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要在本村政务公开栏、镇级、城区相关部门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标对表区域绩效目标任务,特别是完成改厕农户总户数(含受益户)量化指标,注重提高农民满意度,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
(七)及时上报实施情况。各镇并分别于7月11日、8月23日、9月23日前报送农村户厕改造进展情况表(附件2),于11月1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年度工作总结。
未尽事宜,请与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张静静,联系电话:4820256,电子邮箱:jnqfpb@126.com。
附件:
1.江南区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到户奖补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表
2.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进展情况表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户厕和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1号)
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农村户厕和整村推进示范项目验收办法与清单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57号)
5.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发〔2024〕52号)
附件1
江南区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到户奖补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表
| 地区名称 | 户厕数量(户) | 先建后补资金合计(万元) |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万元) | 市级奖补资金(万元) | 城区级奖补资金(万元) |
| 江南区 | 32 | 6.4 | 3.2 | 1.6 | 1.6 |
| 江西镇 | 20 | 4 | 2 | 1 | 1 |
| 苏圩镇 | 7 | 1.4 | 0.7 | 3.5 | 3.5 |
| 延安镇 | 3 | 0.6 | 0.3 | 0.15 | 0.15 |
| 吴圩镇 | 2 | 0.4 | 0.2 | 0.1 | 0.1 |
图解:《江南区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