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54号)、《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65号)规定,经材料审查及现场审核,南宁市良源种禽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向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71-4979535。
附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核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核情况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生产经营范围 | 审核结论 |
| 1 | 南宁市良源种禽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良凤江群益园艺场凤凰岭 | 良凤花鸡商品代雏鸡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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