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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江应急许(YH经)字〔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2-03 16:20     来源:江南区应急管理局   

            

应急许(YH经)字〔20213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宁市福星烟花爆竹销售店:

    经审查,你单位(经营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安平村安平路口8号)于202121日向我局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的申请,并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桂)LS202104552,有效期从202123日起至202222日止。

  

  

江南区应急管理

2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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