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应急许(YH经)字〔2021〕1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宁市晓邦烟花爆竹经营部:
经审查,你单位(经营地址: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友谊路苏圩段30号)于2020年12月30日向我局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的申请,并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桂)LS〔2021〕01322,有效期从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
江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江应急许(YH经)字〔2021〕1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宁市晓邦烟花爆竹经营部:
经审查,你单位(经营地址: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友谊路苏圩段30号)于2020年12月30日向我局提交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的申请,并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桂)LS〔2021〕01322,有效期从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
江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技术支持:0771-482002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桂ICP备08100443号 网站标识码:4501050001 桂公网安备450105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