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产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宁市“两港一区”国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南宁跨境加工厂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园区配套1号路(洪运路-机场高速)水行政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出具《南宁市江南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江农局水〔2025〕9号)。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河道管理职能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江农局水〔2025〕9号)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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