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南财监〔2025〕37号)要求,拟决定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本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会计信息质量以及相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促进单位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提高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单位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制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名单
(一)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含二层机构)
(二)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含二层机构)
(三)广西聚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和其他相关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重点聚焦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预算编制方面
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充分考虑结转结余资金;虚报冒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预算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未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等问题。
(二)预算执行方面
重点关注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年底突击花钱,超进度支付款项,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违反规定自设新设、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等;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等方式虚列支出;“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预算调剂不规范等问题。
(三)资金管理方面
重点关注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未按规定将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安排;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私设“小金库”,未按规定处置罚没财物和重点领域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资产管理方面
重点关注未按规定建立内控制度、账账(账实)不相符以及资产信息未按规定登记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未按规定核定编制,超编制配备、违规使用和处置公务用车等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未按规定办理权属证书,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和处置办公用房等问题。
(五)政府采购方面
重点关注采购信息是否依法公开;采购文件是否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程序是否按法律法规实施;采购项目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合同规定验收和拨付资金等问题。
(六)财会监督落实方面
重点关注是否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依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职责,包括财会监督自查自纠不深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财会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七)国有企业方面
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被检查单位应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藏、谎报。
四、其他
联系单位: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地 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
联系人:杜凤玲 电话:4887878
邮 编:530031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2025年8月5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