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福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设立许可。同意南宁福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南宁市江南区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其组织形式为内资企业。办公场所坐落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1号单身宿舍楼三楼6号房。
二、人员配置。确定朱其昇、朱其军、韦美玉担任该公司代理记账机构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朱其昇出任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三、业务规范与职责。该公司所制定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已获审核通过。在日常业务活动中,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承接以下会计业务:
(一)基础核算工作: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其他材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环节。
(二)对外报告义务:负责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税务协助任务: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税务资料。
(四)其他委托事项: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监管要求。该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依法接受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的管理、监督与指导。
五、证书颁发。拟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编号为:DLJZ45010520260005。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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