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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及城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确保如期完成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根据中共南宁市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江南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八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扶治办发〔2019〕1号)、《开展扶贫领域“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纪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局开展残疾人补贴、民政补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由本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江南区民政局扶贫领域“八项重点任务”、“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江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八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江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查摆弱项,开展社会救助“强基础,补短板”工作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从去年开始,我局分别在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暨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会议上反复强调低保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低保工作,要应保尽保,提高农村低保覆盖率。今年3月20日,我局召开全城区社会救助暨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部署和政策培训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正职、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主任、书记和负责低保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局领导针对农村低保覆盖率低的问题进行了专项部署,并请市局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副局长吴天机、城区分管领导吴东和副调研员分别作了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4月26日,城区分管领导再次针对低保覆盖率问题召开专题研究会,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上我局主要领导对城区低保覆盖率工作进行通报、各镇(街道)对问题进行查摆分析,并由城区分管领导对提高覆盖率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
(二)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组织团队到各镇(办)开展业务培训,受训对象包括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主任、书记和负责低保业务的工作人员,各村委村干、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人等。加大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熟悉程度,提升相关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权责统一,提高工作效率。今年6月,江南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已经城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并已印发相关实施方案。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优势:一是明确县乡主体责任,避免相互推诿。二是实现乡镇权责一致。三是有利于整合乡镇力量共同做好低保工作,改变民政工作人力不足问题。四是有利于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骗保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推广使用低保申请信息系统平台,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核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完成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并于6月初上线运行,困难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提交救助申请,随时查询办理流程、业务进度、结果反馈等,做到低保申请“足不出村”甚至“足不出户”,实现低保申请24小时不打烊的目标。
(五)充分利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成果,积极开展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衔接核查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2019年7月底,辖区农村低保有1066户201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的有364户679人。2019年1-7月累计支出低保金约320.7132万元。其中,低保扶贫金约122.8619万元,占总金额38.3%。切实发挥了低保政策对农村脱贫兜底的作用。
(六)联合城区残联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9651人次,发放金额157.204万元。
(七)开展“强基础、补短板”入户排查工作,提高低保覆盖面。7月15-17日,由南宁市民政局、江南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业务骨干、第三方核查人员组成政策讲解组和入户排查组。深入三个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排查工作。深入28个村(社区),157坡(屯),入户排查357户1255人,经初步认定疑似符合申请低保233户795人。调查人员在入户时,通过口头询问、实地查看、收入核算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并认真填写排查信息登记表,将初步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记录下来。对排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疑答惑,为今后开展低保工作,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提供了指导意见。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镇未实现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工作无缝对接,民政办工作力量偏弱或不足。低保工作安排和部署,仍然单纯依靠民政办少量工作人员去推动,未能充分调动包村干部、村两委、驻村队员的力量,社会救助对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的能力偏弱;民政办的工作人员大部分年龄偏大,不熟悉信息化设备操作,无法利用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各行业的信息比对,工作效率较低;民政办的人员流动性大,部分镇民政办业务骨干要兼职做驻村队员,或经常被调整岗位,无法全心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也无法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连续性。
(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村、社区对低保工作的新政策理解、把握和熟练作用有待加强,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仍然存在用“老办法”看待新问题的经验主义,未能及时贯彻落实新的救助政策。
(三)部分低保经办人员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因为纪检监察部门对扶贫领域问责力度的加大,存在“等”“怕”的思想,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因害怕“错保”而宁可“漏保”。
(四)少数残疾人未及时申请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随着“强基础、补短板”入户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城乡低保覆盖面不断提高,部分残疾人新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但因政策宣传不到位,或村、社区工作人员未及时提醒等原因,少数新增享受低保残疾人未能及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存在问题研判,及时进行协调,推动问题解决。会同各镇共同分析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整改思路,共同整改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推动我城区农村低保覆盖率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度不断提升,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二)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继续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学习新政策、新文件,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争取城区政府、各镇(街道)对民政部门工作的支持,切实把提高农村低保覆盖率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抓实抓好,确保能够显著提高农村低保覆盖率,如期完成上级部门对江南区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继续开展困难群众大排查。重点排查对象:一是2018-2019年退出低保范围的对象。二是特殊群体(因老、因病、因残、因学)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未脱贫、2017-2018已脱贫、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是贫困边缘户(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线20分之内的家庭)等。动员贫困对象及时申请并按低保相关程序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应保尽保。对新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的持证残疾人,要进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通知提醒到位,让困难群众享受党和政府更多的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