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别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高脱贫攻坚质量,我局认真贯彻《关于印发2019年江南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八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扶治办发〔2019〕1号)和《江南区关于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江纪发〔2019〕20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阶段性进展总结如下:
一、 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责任担当
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城区文件精神,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江南区农业农村局扶贫领域“八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责任,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通过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摸清底数、压实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质量,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规范实施、扶贫资金高效使用、干部作风扎实转变,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从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成效显著
(一)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自查自纠情况
基础设施方面目前主要以贫困村的屯级道路建设为重点进行排查清理,主要从两方面开展:一是调整优化指标,屯级道路建设的目标不再作为硬性要求,“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砂石以上的路”不再作为脱贫摘帽的考核硬性指标;二是对照自治区下发的屯级道路负面清单,从系统排查是否存在以产业基地道路名义修建10户以下居民聚集区屯级道路。经过排查,共检查扶贫项目5个,扶贫政策4项,扶贫资金3项,涉及的扶贫资金共252.8万元。经检查核实,没有发现问题,均符合要求。
(二)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情况
2019年3月20日,我城区制定并印发了《江南区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3月15日组织城区相关部门参加《中国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软件操作培训班,指导相关工作人员掌握软件操作方法,为尽快开展补贴项目工作打好基础。5月9-10日,我局会同城区统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对补贴面积进行城区级抽查核验,按要求对享受补贴的每个镇(街道)抽查1-2个村,每个村抽查5-10个农户进行抽查核验,分别对延安镇延安社区、新城村,苏圩镇佳棉村、江西镇同宁村、同良村,乐贤村、金鸡村等7个村59户农户进行抽查。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镇(街道)整改。
江南区辖区涉及补贴3个镇、1个街道办,需补贴农户数32331户,申请补贴面积245766.72亩,2019年上级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95万元,2018年结余资金11.17元,经测算,每亩补贴标准为68.97元。截至7月30日,通过一卡(折)通共发放补贴资金1695.001074万元,完成发放率达100%。
通过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户,严格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程序,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补贴兑现。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户“一(折)卡通”上,资金100%兑付到户,未出现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三)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1.2018年产业扶贫示范园项目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扶领办发〔2018〕10号)和《江南区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江府办发〔2018〕105号)要求,已完成对江西镇同华油茶产业扶贫示范项目、苏圩镇保卫村养鸡产业扶贫示范园项目、苏圩镇保联村养鸡产业扶贫示范园项目和延安镇平南村大青枣产业扶贫示范园项目城区级验收。
2.2019年产业示范园项目申报。根据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扶领办发〔2018〕10号)和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关于组织申报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要求,至2019年底每个贫困村至少建成1个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为落实“每个贫困村均建有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工作任务,在2018年建设4个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的基础上,我局组织江西镇、苏圩镇和延安镇申报建设5个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分别为:延安镇华南村百果园扶贫示范园、苏圩镇隆德村特色水果产业扶贫示范园、江西镇同宁村乳鸽养殖扶贫示范园、江西镇同良村中草药产业扶贫示范园、江西镇同江村“硕果渔趣”扶贫示范园。目前,5个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3. 产业化扶贫“以奖代补”工作。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安排的产业化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资金462万元。我局牵头组织各镇以村为单位填报项目申报计划,草拟《江南区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实施细则》,经起草调研、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于6月3日,以江南区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关于印发江南区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规〔2019〕3号)。6月28日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到户工作。
4. 创新产业“代种代养”扶贫。为推进我城区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于5月27日正式印发《江南区发展特色产业“代种代养”项目实施方案》,创新产业代种代养,扩大产业扶贫模式,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助推产业扶贫提质增效。
5. 加大产业扶贫培训。制定《江南区产业扶贫春季大培训方案》,按照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缺什么就培训什么、发展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开展技术培训5期250人次,其中贫困人口约100人次。
6.增设产业扶贫指导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274号)要求,贫困村“3+1”特色产业均设置1个以上产业扶贫指导员,组织各镇填报江南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统计表。
三、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思想防线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月8日下午,江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件警示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效果。结合工作及时组织全体干部通报学习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巩固了干部职工思想防线,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强化了反腐败意识,警示警醒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
四、存在问题
宣传政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准确核实补贴面积工作难度大、农户信息未及时更新,影响补贴发放进度;2019年产业扶贫示范园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产业扶贫指导员落实相关工作效果不明显,目前产业指导员指导尚未完成培训、审定和挂牌帮扶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警示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是强化监管职责,对道路项目建设不定期实施督查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持续抓好道路基础设施突出问题的整治不放松,抓好在建项目的标准建设,防止出现超标准、超规格建设。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个别偏远村坡群众,由政府组织基层干部实地走访,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四是贯彻落实产业扶贫指导员制度,确保产业扶贫指导员对贫困户提供切实有效的产业发展指导帮助。根据贫困户需求,继续开展产业扶贫春季大培训工作。指导各镇开展2019年特色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鼓励贫困户通过代种代养创新发展模式发展特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