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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根据中共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江南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八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扶治办发〔2019〕1号、《江南区关于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江纪发〔2019〕2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扶贫领域“八项重点任务”“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农村公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饮水安全、电力保障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审批和设计、建设中向乡镇或有关职能部门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或说情打招呼,挤占扶贫资金违规建设;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项目建设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拆分工程项目、违规指定施工单位;在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责、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不实、流于形式;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中降低标准和治理,或超标准、超规格、超需求建设等问题;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 3月份开展交通运输扶贫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排查内容如下:
1、项目立项审批和设计、建设中是否存在向乡镇或有关职能部门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或说情打招呼,挤占扶贫资金违规建设的问题。
2、在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问题。
3、在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拆分工程项目、违规指定施工单位的问题。
4、在项目验收是否存在中失职失责、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不实、流于形式的问题。
5、在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降低标准和质量,或超标准、超规格、超需求建设等项目实施现形走样问题。
6、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经过自查,截止今年3月29日未发现有违反整治内容的相关问题行为。
(二)4月份开展辖区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调查工作。我局组成调查工作组,对各镇上报的村道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本次共排查村道46条,排查公路里程146公里,调查出安全隐患31处。工作组已经组织人员对村道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逐步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通行,为群众的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5月份开展辖区通贫困村客运班线车辆安全检查工作。5月9日,我局派出4名执法人员对通贫困村农村客运班车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了江西镇至同宁村客运班线,检查中未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四)6月份开展辖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扶贫道路项目检查工作。6月20日,我局组织城区扶贫办、道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前往延安镇检查今年扶贫道路建设情况。2条扶贫道路共5.7公里(其中平南村哥离坡那盆至华南村岽眉桥2.5公里,华南村帮北坡产业基地道路硬化3.2公里)。
在检查中,项目进度按照工作实际进度开展建设,未发现相关建设问题。
(五)7月份开展2019年精准扶贫配电工程项目检查工作。7月24日,我局到苏圩镇保卫村检查今年精准扶贫配电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抽查了两个项目,分别是:1、苏圩镇保卫村里强坡配电台区改造工程;2、苏圩镇保卫村小务2号配电台区改造工程。
在检查中项目按照实际工作进度开展建设,未发现相关建设问题。
(六)8月份开展2019通信网络4G基站建设工程项目检查工作。8月22日,我局组织江南区经信局、苏圩镇扶贫办到苏圩镇佳棉村检查今年精准扶贫2019通信网络4G基站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抽查了两个项目,分别是:1、苏圩镇佳棉村朝阳坡2019通信网络4G基站建设工程;2、苏圩镇佳棉村双久坡2019通信网络4G基站建设工程。
在检查中项目按照实际工作进度开展建设,未发现相关建设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督导检查。继续严格按照城区纪委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办工作要求,加强对各项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工作开展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推动解决。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我局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