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剖析

案情概况

2016年至2018年5月期间,南宁市江丰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多次使用公款超范围接待防城储备中心等单位,接待开支均没有对方单位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和接待说明,且票据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共计24830.44元。覃汉宁作为南宁市江丰粮食收储管理中心主任、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对单位违规公款接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覃汉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析评

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用各项条例和党纪法规来规范来约束个人的言行举止,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表率。韦仕武身为江南区延安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党员领导干部,却违反组织纪律,不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擅自脱岗外出,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对应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