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桥板乡党委原书记王时林违纪违法案件警示

王时林1974年1月出生于融安县的一个干部家庭,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1993年考入广西师范大学生物系学习,在校期间表现优异,于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大学毕业后,他回到家乡就业,成为柳州市融安县委党校的一名教师。

2002年7月,王时林进入公务员队伍,在融安县泗顶镇担任镇长助理,同年10月,任泗顶镇副镇长。2008年2月至2009年10月,王时林被柳州市委、市政府公派到英国桑德兰大学学习,并获得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8月,王时林被提拔为乡镇主要领导,任融安县板榄镇镇长。2015年9月,他再次被组织重用,任融安县桥板乡党委书记,成为乡镇的一把手。

王时林作为一名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海归学子,本应把知识本领用于为党工作、为民造福,然而,他却将组织的信任置于脑后,把聪明的心思用在了如何为自己谋私利、如何对抗组织的审查上。他堕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执迷不悟抗审查 深挖线索现马脚

2016年10月,柳州市审计局在对融安县2014年至2015年财政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个体老板罗平将承接该县板榄镇道路项目工程结余资金1.5万元交给时任板榄镇镇长王时林后款项去向不明,遂将该问题线索移送柳州市纪委。

在审查调查期间,王时林不仅没有主动向党组织交代问题,反而挖空心思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多次对抗组织审查。

在柳州市纪委调查组对王时林涉嫌违纪问题开展纪律审查时,他对原来的自述情况反复推翻,辩称“已将该款交给个体老板韦明志用于修路”。原来,在组织调查期间,王时林找到韦明志和融安县板榄镇政府报账员肖静串供,王时林要求韦明志伪造一份收条,内容为“今收到王镇长转来修路赞助款1.5万元作为上江北屯铺路油补费用。韦明志,2015年1月15日”。

随后,王时林将伪造的收条交给肖静,让肖静谎称是2015年1月收到该收条。为了继续掩盖事实真相,王时林要融安县板榄镇江北村村民委主任蓝有顺、江北村上江北屯村民罗毓学伪造《关于江北村江北屯修屯级道路的说明》。

王时林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对抗组织审查,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多次翻供,不如实坦白违纪事实,此时的他,已经在错误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了。

王时林对抗组织调查,毫无组织观念,认错悔错态度恶劣。2017年7月,柳州市纪委调查组集中力量,对王时林的违纪问题进行再次审查,在审查中,发现王时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项目资金和收受他人财物。

2014年12月,王时林向融安县扶贫办提出支援板榄镇江北村上江北屯屯级道路建设资金的请求。2015年1月7日,王时林按照融安县扶贫办原副主任吴成春(另案处理)电话通知要求,在该县红楼大酒店门口收到个体工程老板罗平应退回县扶贫办其承接板榄镇沙江村朝马屯至猫仔屯道路项目工程量减小后的结余资金1.5万元。

王时林收到该款后,未按财务规定上交板榄镇财政管理,亦未用于支付该镇江北村上江北屯道路建设费用,而是私自开支使用。

再进一步深挖,王时林利用担任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万元的问题水落石出——

2014年至2016年,王时林为融安县工程老板杨启豪承接板榄镇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帮助,在板榄镇等地2次收受杨启豪送予的现金共1.5万元。

2013年至2014年,王时林为融安县工程老板周利胜承揽板榄镇有关工程提供帮助,在融安县自己住所附近等地3次收受周利胜送予的现金共8万元。

2014年,王时林为融安县工程老板林芳承接板榄镇有关工程提供帮助,在融安县自己家中收受林芳送予的现金共0.5万元。

2015年,王时林为融安县工程老板韦明志承接板榄镇有关工程提供帮助,在融安县自己家中收受韦明志送予的现金共0.5万元。

2014年至2016年,王时林为融安县工程老板王岐勇在承接板榄镇有关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在融安县国税小区等地2次收受王岐勇送予的现金共2万元。

2017年12月,王时林被开除党籍、公职;2018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信念动摇宗旨弱 私欲膨胀“动奶酪”

王时林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究其根本在于其理想信念动摇,失去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政治信仰。在先后担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后,王时林放松了思想改造,各种学习未入心入脑。为谋取私利,不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不经过班子研究便私自决定将工程项目交给个体老板,从中收受贿赂,中饱私囊。

王时林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找其核实1.5万元扶贫资金去向时,王时林跟组织讲假话,多次谎称已将该款交给了个体老板韦某某用于修建江北村上江北屯道路,多次翻供,且在组织调查之前和之中都与他人串供,提供虚假材料,妄想蒙混过关,逃避责任追究,视组织调查如儿戏,随心所欲,党性原则严重丧失。

王时林于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组织的精心培养下,不断进步。但随着职位的升迁,其宗旨意识逐渐淡薄,特别是在担任板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谋一己之私,胆大妄为侵害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的形象,侵害党的肌体,利用手中的权力私自侵吞江北村上江北屯屯级道路资金1.5万元扶贫资金。其伸手动扶贫资金“奶酪”、与民争利的行为,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性质恶劣。

王时林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是胆敢动扶贫资金“奶酪”谋取私利的典型!一次次地践踏党纪国法,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罚。

【点评】

王时林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要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党纪法规;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知行合一,不要做“两面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监督这一首要基本职责,让纪律“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全体党员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即使是轻微违纪行为,也要动辄得咎、及时处理。要坚持“严”字当头,对扶贫领域腐败绝不姑息手软,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用严明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以王时林案为鉴开展“警剖查改”工作

王时林作为一名乡镇领导干部,本应把知识本领用于为党工作、为民造福,然而因理想信念动摇,私欲大开,向扶贫资金和惠农项目资金伸手,走上了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融安县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在全县组织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党规党纪,严守纪律规矩,积极从源头预防类似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用好反面典型,提升治本功效

“王时林曾经是我的同事,今天看到他站在法庭上接受庭审,我感到很惋惜。作为乡镇的主要领导,我要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廉洁从政。”在参加了融安县纪委监委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后,一名乡镇主要领导深有感触说道。

融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功能,组织安排与犯罪人员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党员干部全程参加庭审过程,“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课堂移至法庭,“面对面”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以案警示的作用。以王时林、赵大亮、黄书亮等典型案例为题材,制作警示教育电教片《融安县贪腐案件警示录》,组织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同时实名通报曝光,增强震慑效果。让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清醒认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选取违纪问题较突出、较典型的案例,深层次分析原因,通过“内部文件+微信公众号曝光专区+会议+党课”等多种形式通报曝光,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时刻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2018年以来,全县共组织70多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批18起41人。

二、深入剖析案件,查找病因病灶

根据王时林案件具体情况和特点,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帮助违纪单位找到“病灶”、查明“病因”,给相关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开出“药方”,形成专门的《剖析报告》。针对王时林案件的发案原因和审理工作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发出建议书,对相关人员提醒约谈,督促发案单位对照检查,查漏补缺,整改落实。

三、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针对王时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当乡镇“一把手”的特点,融安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把乡镇“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有效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开展巡察监督,构建县有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乡有巡察站,村有巡察室,屯有巡察员的六级巡察监督网络,前移关口开展监督。把乡镇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选人用人等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及时发现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全县开展6轮巡察工作,共对12个乡镇党委进行巡察,实现乡镇巡察全覆盖,推动立案28件。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同时实行政务公开,把乡镇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以前镇里面修路的指标具体是怎么安排的,上级定的标准是什么,一共花了多少钱等,我们群众都不是很清楚。现在把这些都公开了,所有涉及项目的信息一目了然,我们很放心。”板榄镇一名群众高兴地说。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创新推出以县委书记为网格长、县四家班子领导全员参与的七级约谈“网格”,按照“一人一套约谈方案、一人一份约谈提纲、一人一份问题清单、一人一份签字背书承诺”和“一人一档”的要求,定期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区别不同情况,启动不同层次的约谈,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是制定《党组民主生活会廉政学习制度》,将廉政学习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议程。对有班子成员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单位党组织,责成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对案件的剖析对照,查摆自身不足,开展廉政再教育。2018年以来,责成县农业局等5个有班子成员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单位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是制定《融安县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办法》,将再教育融入回访工作。采取登门恳谈、书面访谈、电话回访、重点走访等形式,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生活心态,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受处分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积极帮助其解决困难、疏导情绪和消除思想顾虑。2018年以来,共回访57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5条。(选自《广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录》 柳纪宣 刘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