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对工程项目 监管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对2起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财政所原所长梁勇奇对工程项目监管缺失问题。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保卫村小务坡人饮工程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竣工。工程虽然通过验收,但一直未通水使用,至2018年5月该项目仍没有发挥应有效益。江南区苏圩镇财政所负责该工程项目进度款划拨、工程质量跟踪督查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管等。时任苏圩镇财政所所长的梁勇奇同志对该项目的正常运转负有监督责任,但其未对该工程项目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致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失。2018年12月,梁勇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财政所科员党笑南对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保卫村小务坡人饮工程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竣工。该工程虽然通过验收,但一直未通水使用,至2018年5月该项目仍没有发挥应有效益。苏圩镇财政所负责该工程进度款划拨、工程质量跟踪督查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管等。党笑南身为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财政所科员,在保卫村小务坡人饮工程项目验收后,质保期满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仍将5%的质保金划拨给施工方,致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失。2018年12月,党笑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