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指导城镇企业管理、销售工作,协助企业加强与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区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城区节能监察计划并负责实施;受理城区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处罚;完成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南宁市江南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下辖的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55.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95.27万元,下降96.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95.27万元,下降96.50%,主要原因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55.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5.7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95.27万元,下降96.5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2.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区竞配产权房移交项目经费和追加工伤保险经费,该项目为本年实际发生的临时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2.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18.96%,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追加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2.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万元,增长33.8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追加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经费。
4.交通运输支出(214类)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89.7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制造业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317.06万元,下降97.96%,主要原因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8.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21.09%,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追加住房公积金经费。
7.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95.27万元,下降96.50%。其中:基本支出138.72万元,项目支出17.0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4.23万元,支出决算为15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等方面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增加了城区竞配产权房移交项目经费,该项目为本年实际发生的临时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0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8万元,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养老缴费基数提高。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补缴去年应付未付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4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减少事业单位医疗。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增加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经费,该项目为本年实际发生的临时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45万元,支出决算为8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2%。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制造业支出等。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增加城区竞配产权房移交项目经费,该项目为本年实际发生的临时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2.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33万元,支出决算为8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补发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74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4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五险一金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申请使用相关经费,仅使用部分差旅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性支出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差异,与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差异,与上年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差异,与上年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差异,与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差异,与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2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9万元,降低94.2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9元,增长47.37%。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18.27万元,执行数155.7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0个,项目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0个,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