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法院一次性化解一起多年林地纠纷
发布时间:2026-09-29 08:39 来源:江南区融媒体中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主动联合村委会、司法所等多方力量,通过现场调查与倾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林地边界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商定分界,原告当场申请撤诉,困扰双方多年的林地边界之争从根源上得到厘清,取得“案结事了”“人和心顺”的良好效果。据悉,原告陈先生自行开荒耕种一块林地十余年,与被告方先生的林地相邻。方先生此前在外务工,林地交由亲属料理,双方相安无事。方先生回乡后也开始种植桉树,此后双方因取道通行、平整林地等陆续产生矛盾。2022年,方先生采伐林木时,陈先生指责其越界砍伐自己一排已成材桉树,要求赔偿;方先生则认为该排桉树在自己林地范围内,坚决不同意赔偿。经村委、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陈先生诉至法院。案涉桉树归属是争议焦点,确定林地边界成为关键。承办法官庭审发现,陈先生开荒后未办理林地证,方先生的林地证对四至仅有模糊描述,图纸亦无明确坐标,缺乏科学界定依据。陈先生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但承办法官考虑到现有资料不足,鉴定可能面临高额费用后仍无法确定边界的结果,且一纸判决难以消除双方积怨,无法避免日后再生矛盾。为此,承办法官决定启动“法院+村委+司法所”联动调解机制,并前往争议林地现场调查。在现场,承办法官听取双方指认边界意见,向村委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耕种历史及纠纷经过,并找到被砍桉树留下的树桩。法官发现双方边界认知差距并不大,关键在于分界线在树桩的哪一侧。法官结合证据和实地情况,从诉讼风险、成本及乡邻和睦角度释法明理,适时提出“以树桩为界,互不补偿,明确四至”的解决方案。村委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协助安抚情绪、消除顾虑。最终双方共同商定以争议树桩为分界线,保留原状,不得擅自挪动破坏,各自在自家地界内自主管理。陈先生当场提交撤诉申请,方先生也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协议、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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