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合理配置烟草制品零售市场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烟草专卖局针对现行的《南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南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开展了修订工作。因涉及公共利益,我局已于2026年7月10日举行听证会,并完成审查和集体讨论审议,《南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南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将于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
为确保公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的公平性,我局决定:暂停受理南宁市各县(区、市)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业务申请(许可范围为电子烟本店零售或雪茄烟本店零售的除外)。具体暂停、恢复时间如下:
一、暂停受理时间
自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7:30:00起至10月8日(星期四)8:59:59止。
二、恢复受理时间
自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上午9时00分起恢复(含线上、线下等途径,在此时间前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新办申请途径
(一)线上申请途径
1.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https--zwfwdt--tobacco--gov--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cooperativeWeb/event/tab)。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微信小程序(扫描微信小程序码)。

(二)线下申请途径
南宁市各县(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烟草窗口。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23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