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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8 15:50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南宁市江南区法学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开展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司通〔2026〕67号)、《南宁市司法局 南宁市法学会关于推荐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南司通〔2026〕38号)要求,经单位推荐、审核评议、集体研究等程序,下列单位和人员作为江南区参加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拟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

(一)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

(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三)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二、先进个人

(一)陈凌茵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二)韦益情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

(三)陈  景  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那洪司法所所长

(四)王  薇  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审查室副主任

(五)李华宾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党委书记

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政府大楼C座司法行政中心304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4840823

邮政编码:530031

 

 

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     南宁市江南区法学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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