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有豪:
你方不服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方投诉事项的处理,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予以受理。本机关已于2026年6月24日作出南江府政行复〔2025〕118号《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于2026年6月25日作出南江府政行复〔2025〕1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并根据你方在复议期间提供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上述两份文书,但邮政快递在派件中多次拨打你方预留联系方式均因提示停机,导致未能妥投。鉴于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通知书》和《决定书》。请你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内,前往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联系电话:4887937)领取《通知书》和《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你方不服该《决定书》,可自公告期满15日内依法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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