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0:25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精神,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有关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8项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其中通知公告147条,办事指南类10条,工作动态类67条,领导班子信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件,均已按时限要求答复。其中,予以告知3件,因属非本机关制作的信息并告知申请人向信息制作机关申请公开1件,因案件仍在调查阶段、信息尚未制作或形成而告知申请人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我局按照城区工作要求积极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能力。严把公开信息报送关,确保信息的内容质量与时效性。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无泄密信息发生。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主动公开的公文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并送交纸质文件到指定场馆以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共7项,包括单位首页、领导班子、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办事指南、联系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5年持续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完善网站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其中分管领导1名,具体经办人员2名。不断强化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继续提升业务能力。拓宽公开信息渠道,充分保障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维护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0

行政强制

1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0565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涉及执法依据、行政处罚、专项治理行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信息更新不及时或公开不完整、过于简略。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与公众对信息获取的需求之间存在差距,便捷性和互动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制定重点领域公开标准:围绕执法依据、行政处罚、专项治理行动等重点领域,制定并动态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与标准细则,明确公开要素、格式、深度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全面、规范、详尽。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执法活动和专项治理,除公开结果外,适时公开政策背景、依据、过程及解读材料,增强信息深度和可理解性。                

2.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平台操作及典型案例培训,细化信息公开各环节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与责任清单,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开展业务交流与经验分享,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3.优化政府网站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与页面设计,强化搜索引擎功能,实现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多渠道同步更新。推进无障碍浏览改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技术支持:0771-482002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桂ICP备08100443号 网站标识码:4501050001 桂公网安备450105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