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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圩镇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15:30     来源:吴圩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镇直及派驻机构各单位

现将《吴圩镇防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吴圩镇委员会

吴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删减发布


吴圩镇防洪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我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工作,保证辖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吴圩镇防洪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自身健康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建立科学、高效的防洪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科技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采取防、避、抢相结合的主动防御措施。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四)依法防洪、社会参与。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局地暴雨洪水、中小河流洪水、水库垮坝洪水等洪水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吴圩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镇防御洪应急指挥机构,代表镇党委、政府组织、指挥、协调辖区防御洪工作,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镇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镇直及驻镇各单位(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设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农服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担任。

二、防洪工作领导指挥部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设有紧急转移安置组、灾民生活保障组、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卫生防疫组、内涝及地质灾害整治组、宣传组等,各组工作根据洪水情况启动。

紧急转移安置组:由镇组织办、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以及灾情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在出现灾情时,及时准确掌握灾民转移安置情况,组织灾民及物资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组织和疏导灾民向安全地方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灾民生活保障组:由镇经发办、空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以及灾情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在出现灾情时,做好灾民生活应急救济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工作。安排好灾区的灾民生活,及时解决灾民的口粮和住房问题,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由镇农服中心、乡服中心(建设)工作人员以及灾情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灾区抢修恢复生活、生产等设施,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经发办、财政所、交警中队等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其他工作组在抗灾救灾时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以及做好车辆安排、救灾物资运送等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镇武装部、司法所人员组成,派出所协同配合。

主要职责:加强治安管理和安保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身财物安全、社会稳定。

卫生防疫组:由镇中心卫生院和明阳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卫计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和疫情的发生;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内涝及地质灾害整治组:乡服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办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组织人员排查及监控辖区内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易发点,发生险情及时预警并组织群众撤离,组织机械设备开展抢险工作。

宣传组:镇宣传办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正确把握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导向,及时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洪灾害防御新闻报道工作。

其它有关单位(部门)在汛期均应根据指挥部的抢险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完成防抢险任务。

第三章预防与预警

一、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标准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二、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防汛办要加强防汛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防汛有关部门每4月前,要根据防汛需要抓紧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同时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

3.工程准备。水利部门加强防洪工程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对存在病险的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准备。每年4月前,有物资储备任务的成员单位,要按预案要求落实好防汛物资,并将落实情况报镇防汛办备案。镇防汛办按照防汛物资储备规范要求,加强防汛储备物资库存管理,及时做好防汛储备物资采购补库工作,不断完善各种配套物资,提高防汛物资储备效能,做到物资、管理、人员三到位;时刻做好防大汛、抗大灾准备,一旦接到险情命令,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防汛物资运送到位,确保防汛物资备得足、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5.防汛检查。指挥部每年汛前组织辖区的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防汛办在汛期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应急响应分级由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应急响应分Ⅳ、Ⅲ、Ⅱ、Ⅰ共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应急响应的启动,指挥部根据本镇雨情、水情会商分析的结果,上报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等级。

(一)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10人以上、5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2.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5人以上、10人以下,并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除良凤江吴圩镇区域段外,辖区内中小河流发生标准内洪水,且洪水偎堤,出现堤防决口,或堤防出现坍塌、管涌等可能造成决口的险情。

响应行动:

1)一旦发生受灾,指挥部立即启动防洪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单位(部门)组成抢险工作组赶赴灾区抢险救灾,安排灾民生活,并将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上报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如发生人员被困5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的险情和灾情,指挥部要在接到灾情报告1小时内报告江南区人民政府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如发生洪水偎堤,出现堤防决口,或堤防出现坍塌、管涌等可能造成决口的险情,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全力抢堵决口,组织群众撤离,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单位(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上报指挥部;根据抢险和救灾工作进展,如有必要,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二)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2.良凤江干流及镇辖区内其它中小河流、吴圩康江、龙乌江发生超标准洪水。

3.康宁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上游来水继续增加或预报继续增加,水库水位继续上涨。

4.其它可能导致良凤江、康宁水库溃坝的情况。

5.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10人以上、20人以下,并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响应行动:

1)指挥部立即启动防洪应急预案,组织抢险工作组赶赴灾区抢险救灾,安排灾民生活,并将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上报江南区人民政府及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灾情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指挥部:

①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组织巡堤人员24小时巡堤查险,每2小时向指挥部报告一次堤防工程状态。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并将险情每30分钟向指挥部报告一次,直到汛情和抢险工作结束。

②抢险队伍全部进入抢险现场,加高加固堤防,按照抢险需要,指挥部在辖区范围就近组织调运防汛抢险物资,经发办、卫生院等部门要组织好救灾物资和医疗队伍,赴灾区进入救灾待命状态。

③通知牵头单位,有计划地组织群众按照确定的路线、地点及时向安全地带抢撤。

④一旦出现堤坝漫顶或决口的险情,在组织抢险队伍全力抢堵决口的同时,立即抢撤危险群众,抢救群众财产,排除房屋积水。

⑤指挥部及时向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召开防洪应急工作会议,部署抗洪救灾工作,组织抢险工作组,于30分钟之内赶到抢险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政办、经发办(民政)立即组织向灾区调运帐篷、大米、衣物等生活用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安置和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卫生防疫部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立即开展医疗、救护、防疫工作。

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的职责,全力以赴配合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三)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2.良凤江、康宁水库洪水达到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或上游持续降雨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洪水偎堤,出现堤防决口,或堤防出现坍塌、管涌等可能造成决口的险情。

3.其它辖区内小型水库出现垮坝淹没城镇、村庄及重要设施

4.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20人以上、30人以下,并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响应行动:

1)指挥部立即启动当地防洪应急预案,组织抢险工作组赶赴灾区抢险救灾,安排灾民生活,并将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上报江南区人民政府及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灾情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江南区人民政府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①当河流、渠道、水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时,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组织巡堤人员24小时巡堤查险,每1小时向指挥部报告一次堤防工程状态。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并将险情每30分钟向指挥部报告一次,直到汛情和抢险工作结束。

②当河流水位偎堤,且上游来水继续上涨时,立即向险区群众发布第一次水情警报,各撤离牵头组织单位24小时值班,组织群众做好撤离准备,动员能在区投宿亲友的险区群众先行撤离;第一批抢险队员上堤值守,辖区内抢险物资运到堤防现场,加高加固重点险段,并组织向辖区内运送抢险物资;有关部门要组织好救灾物资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进入待命状态。

③当河流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且继续上涨时,立即向险区群众发布第二次水情警报,辖区内实行交通管制,无防汛抢险通行证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通知各撤离牵头组织单位按计划组织群众撤离;抢险队伍全部调到抢险现场,全面加高加固堤防,按照抢险需要,指挥部在辖区范围内就近组织调运防汛抢险物资,组织落实衣物抢险队伍;经发办(民)立即组织向灾区调运帐篷、大米、等生活用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安置和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④如发生堤防漫堤或决口,在组织抢险队伍全力抢堵决口的同时,立即抢撤危险群众,抢救群众财产,排除房屋积水。

⑤指挥部组织抢险工作组,于2小时之内赶到抢险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的职责,全力以赴配合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四)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

2.辖区某个社区)同时发生大洪水

3.重要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

响应行动:

1)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防汛工作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党委政府和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圩镇防洪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洪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洪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组织辖区有关单位(部门)紧急行动,协助灾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同时,及时向江南区人民政府和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请求上级的支援。

2)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单位(部门)筹集、调运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开展抗洪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洪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

3)按照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妥善解决群众生活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4)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洪救灾工作,并做好救援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第五章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实际情况,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每2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及时修订,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各部门意见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镇党委政府批准。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汛期(每年41日至930日)过后,对防洪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预案解释部门

由指挥部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各村(社区)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名单

2.吴圩镇防洪应急预案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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