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镇直及派驻机构各单位:
现将《吴圩镇水利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吴圩镇委员会
吴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此件删减发布)
吴圩镇水利恐怖袭击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对水利设施、河道、水库以及其他地表和地下水源的破坏,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反恐怖工作的要求,结合水利主管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有关规章,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在我镇辖区内发生的以破坏水利设施、河道、水库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为目标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一)利用爆炸等破坏性手段袭击水库、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引水工程、输水渠道或管道、水利工程、水文站、水质监测站等水利设施的恐怖袭击事件。
(二)在河道、水库、供水水源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中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致病致命微生物以及其他蓄意污染水源的恐怖袭击事件。
(三)重要物资仓库等遭受爆炸、纵火、投毒、武力挟持等恐怖袭击事件。
四、工作任务
在水利反恐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实施水利恐怖袭击事件的日常防范工作;收集、分析水利反恐相关信息,并在发生疑似水利恐怖袭击事件后,及时向水利反恐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做好必要的初步处置工作。在水利反恐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水利设施的特点,迅速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咨询,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同时,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并及时反馈信息。配合相关部门执行涉及水利的其他反恐任务,并完成水利反恐指挥部和上级水利反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水利工程反恐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水利反恐指挥部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日常防范和必要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在水利反恐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反恐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各辖区内水利恐怖袭击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水利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应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四)坚持统一指挥原则。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水利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水利反恐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一致。
(五)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应着眼于预防,组织做好辖区内重要反恐目标的日常安全防范和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反恐领导机构与职责
水利反恐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镇反恐应急指挥机构,代表镇党委、政府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反恐袭击工作。
指挥部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各有关单位(部门)、各村(社区)为反恐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镇水利反恐办公室(以下简称水利反恐办),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由淡丽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宣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本辖区内反恐袭击的日常工作,拟订水利系统反恐的措施与对策,及时掌握反恐动态信息,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与水利相关的反恐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的职责
党政办:负责协调组织供水应急所需的物资及交通工具保障,联系消防站及社会事务办应急供水车;
宣传办:负责正确把握辖区内水利反恐袭击应急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应急处置新闻报道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供水管网、水库、工程抢险、设备抢修等工作,加强水利设施的应急调度;
财政所:负责安排遭受恐怖袭击破坏或因次生灾害毁坏的水利工程修复资金;
组织办:负责水利反恐相关工作的人事安排及纪律监督制度的执行;
卫计所:负责对遭受恐怖袭击的供水区域水源的卫生调查监测,对备用水源的防疫监测,预防备用水源因用水卫生问题引发的疾病;
乡服中心: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检测和治理水污染、环境污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综治办:负责协调公安部门维护遭受恐怖袭击的案发现场,保障备用水源的安全;
供水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水利反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专业抢险队伍,并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以及交通和通讯工具。对用户进行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其他有关单位(部门)应根据指挥部的决策部署,无条件提供服务,并与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完成反恐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预防机制
一、预防信息
(一)信息收集:指挥部负责系统内部反恐信息收集工作,并建立与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反恐工作领导机构的信息收集渠道。
(二)信息处理:指挥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反恐指挥部报告。
(三)信息交流与共享:指挥部与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反恐指挥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共享信息。
二、预防机制
指挥部应切实强化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机制,以防患于未然。
(一)建立健全防范恐怖袭击事件的责任制,由指挥长负责。
(二)制定并完善安全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密切依靠公安、治安联防以及内部保卫力量,加强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三)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保护体系,维护水文、水质测报设施的正常运行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加强河道的实时监测,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或举办重大活动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四)建设必要的水利通讯设备系统和紧急备用水源,并配备水利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保障水利通信、供水和信息网络安全的应急抢修队伍。
(五)对于重点水利反恐目标和人员密集的地点,应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在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假日要严密值守,并在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在河道水位高升时,应增加对河道堤防、施工围堰等检测和巡查频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主动防范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疑似水利恐怖袭击事件后,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反恐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信息报送应快速、准确、详实。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掌控准确的信息,应及时报告事件概况,随后补充详情信息。
二、先期处置
水利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反恐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或建议。
指挥部应立即调集系统内资源和力量,持续监控和追踪事态的发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人员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以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
指挥部立即组织工程抢险、设立各项抢修工作,加强水利设施的应急调度,在危险区域周边设立警示标志,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指挥和控制
水利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各反恐指挥部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并服从其统一领导和指挥。
(一)迅速邀请专家和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制定处理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二)反恐指挥部指挥长应立即上岗到位,主持会商,根据水利设施的特点,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处理决策,并组织完成上级反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三)成立反恐应急抢险队伍,负责应急抢险工作。
四、主要类型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
当发生以下主要类型水利恐怖袭击事件时,指挥部应立即调动自身资源和力量,统一指挥和领导,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一)水库、河道堤防、水闸、泵站、输水渠道或管道等水利设施遭受爆炸恐怖袭击类事件时:
1.协助排除因爆炸引起的水库、堤防等险情,全力避免溃坝、堤防决口、垮闸等恶性事件发生,防止重大次生灾害。
2.做好爆炸引发人造洪水或干旱缺水的损失评价分析,为人员疏散、转移等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3.若恐怖袭击事件导致突发洪涝或缺水灾害,应及时启动防汛抗旱和供水等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二)河道、水库、供水水源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发生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致病致命微生物等恐怖袭击事件时: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水质检测和监测活动。
2.提出堵截、隔离、控制和降低水污染的水利工程建议,以及寻找临时备用水源的建议,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3.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反恐工作协调机构做出的水利工程紧急命令和任务。
4.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反恐工作协调机构发布的调水、启用备用水源、调整供水管线等命令和任务。
(三)企业、重要物资仓库等遭受的爆炸、纵火、投毒、武力挟持等恐怖袭击事件时:
1.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灾害蔓延。
2.对受害人员实施救助,全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第五章 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指挥部应根据水利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必要的应急力量,包括:
(一)应急抢险或抢修队伍:负责工程抢险、应急抢修等工作。
(二)应急监测队伍:负责紧急情况下对河道、湖泊、水库和水源地进行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
二、培训演练
应急抢险队伍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反恐专业技术培训,并组织开展有关部门进行反恐演练,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战能力。
第六章 善后工作
水利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有效地开展善后工作。
一、应急处置成果巩固
水利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保持或者采取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以防止发生次生或衍生灾害。
二、事后恢复与重建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重点着力本系统的生产自救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以迅速恢复生产秩序。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受到污染的水源地进行清污和消毒处理,以尽快恢复原有的水质标准。
三、事件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开展恐怖袭击的调查、检测和损失评估等工作,并总结自身反恐工作的经验教训。
第七章 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水利反恐办组织编制,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和江南区水利局备案。
本预案由水利反恐办根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修编,每2年组织评审一次。
二、责任与奖惩
镇党委、政府应对本预案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在水利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水利反恐办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吴圩镇水利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