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街办发〔2021〕6号 签发人:梁刚毅
关于印发《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
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知
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现将《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危害,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给群众造成的损失,确保隐患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南宁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南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
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壮锦大道东侧,旱塘路北侧。经大量的雨水冲刷而造成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该隐患点的规模为小型,主要威胁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地质灾害点下方富德村村民房屋及人身安全。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
设立警示标志;确定监测人,对隐患点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情况;遇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立即疏散群众,报街道办启动本预案,报城区人民政府启动《江南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地质灾害发生的预定避灾地点
按照“就近、安全、便于管理”原则,南宁浮法玻璃厂地质灾害隐患点预定避灾地点拟定于隐患点南侧办公楼。
四、预定疏散路线
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隐患点的预定疏散路线为沿隐患点往西南方向空旷处。
五、江南区江南街道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指挥部
为加强对江南街道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隐患点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江南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梁刚毅(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13978616111)
副指挥长:郭 明(江南街道办副主任 13657813851)
王青周(江南街道武装部部长 13307818885)
成 员:罗兴力(江南司法所所长 13977173381)
章利亮(江南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15877135001)
黄 斌(江南街道一级科员 13878190599)
林 偲(江南司法所一级科员 15177162551)李品添(富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13367811258)
宁 源(广西浮法玻璃厂监测人 19968292239)
街道办职责:负责对隐患点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确监测责任,将防灾责任层层落实到村、到人,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书,形成健全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及时判定可能出现的险情,启动本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转移受灾群众,安排好灾民的生活,做好食品、饮用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启动《江南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掌握隐患点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的基本情况,确保地质灾害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公布值班电话。
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公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对本公司灾害体的监测、记录工作,明确责任人、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随时掌握地质变化的动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报工作,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本公司职工及富德村村民进行逐户的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无遗漏;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发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等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受灾职工及村民家中,做好安抚工作,稳定他们情绪,杜绝各类上访事件的发生;组织成立不少于20人应急抢险队伍;协助街道办做好救灾物资、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负责公布本预案。
江南街道公共管理办职责:监督和督促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委托监测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手中,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遇有降雨时,加强检查,跟踪督查,即时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向国土分局及街道办领导汇报情况;负责对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监测人职责:全面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汛期期间强化监测,根据降雨强度,每天或24小时巡回监测;对重点地段加强巡回检查。在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将每月的监测记录交给江南街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以便定期进行综合整理、分析、上报;监测期间发现隐患点出现明显临灾预兆时,应加强监测,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并通知江南街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服从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协助做好组织群众避让和财产搬迁等工作;监测工作发现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内有爆破、削坡、抽取地下水、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时,应及时制止,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并通知有关国土部门。
七、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