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综合防灾减灾 “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94号)和《南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南减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今年江南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任务,结合城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江南区需要完成减灾准备认证社区19个,完成申报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20年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 洪 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员:尹北平 应急管理局局长
谢文翔 财政局局长
李缀文 江西镇镇长
罗恩华 苏圩镇镇长
莫祖纲 延安镇镇长
蒋生利 福建园街道办主任
梁刚毅 江南街道办主任
黎春著 沙井街道办主任
马同璋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同璋兼任,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612室。成员根据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4887846)
三、工作步骤
(一)应急管理局牵头,指导各镇、街道组成专项工作组,督促任务目标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2020年4月15日-9月15日)。
(二)任务目标社区开展自评自查,撰写申报报告,经镇、街道审核合格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表,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应急局(2020年9月15日-10月15日)。
(三)应急管理局对镇、街道推荐的村、社区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和张榜公示,并将合格的村、社区申报材料报送南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10月15日-10月20日)。
(四)应急管理局联合各镇、街道对上级核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村、社区进行整改(2020年10月20日-11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待此次创建任务,熟知相关业务知识。
(二)提供保障,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提供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抽调的人员按时到位。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开展创建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馈,加强与民政局的工作联系。
(四)精心组织,确保完成。该项工作为城区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规定动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2020年度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名单表
江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