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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终止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应急委〔2025〕51号

发布时间:2025-10-07 11:49     来源: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鉴于今年第 21号台风“麦德姆”已停止编号,对我市影响减弱,南宁市气象台2025年10月7日9时30分解除台风三级预警。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于10月7日9时40分终止我市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7日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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