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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南宁市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南环督办气预警〔2025〕6号

发布时间:2025-02-11 08:41     来源: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各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

根据南宁市实际环境空气质量研判和分析,2025年2月11日起我市将经历一轮污染过程(预警结束时间另行通知),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自2025年2月11日6时起启动南宁市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请各成员单位按照《南宁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南府办〔2020〕16号)文件要求落实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措施,并重点强化落实以下措施和要求:

一、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全面抓好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任务部署实施,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将管控范围延申至每条街巷、每个社区、每户商家店面、每个家庭、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铺面、出租房、闲置房和城郊结合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捣毁私自存储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公安部门紧盯庙宇、祠堂等重点场所,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处罚并曝光,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的作用,结合日常查控,加大对进入禁放区域可疑车辆的盘查力度,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露天秸秆、林地炼山焚烧和垃圾禁烧管控。南宁市全域禁止焚烧秸秆、垃圾和林地炼山。各县(市、区)、开发区迅速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梳理辖区内涉及秸秆焚烧的甘蔗等重点作物种植地块分布情况,建立秸秆焚烧隐患区域清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辖区的秸秆和林地禁烧专项巡查,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和林地炼山行为,将禁烧要求层层传导到各村屯和每一户农户,全力禁烧。各县(市、区)、开发区梳理登记辖区内存在焚烧垃圾隐患的闲置地块、停工工地、城郊结合部菜地荒地等地块,形成垃圾禁烧监管网格。

三、加强露天烧烤管控和及室内餐饮店油烟管控。严格规范管理有油烟产生的露天烧烤和餐饮摊点,在划定的美食街、夜市区域范围内油烟产生的环节督促落实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对大气环境敏感区域范围内的重点露天餐饮油烟进行排查登记,建立管控清单;各城区、开发区有关部门组织落实辖区大气环境敏感片区范围内大型餐饮企业、饭店、餐厅及外卖店等产生油烟的单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的责令整改达标排放。

四、加强各类重点扬尘污染源管控。强化施工工地、道路、工程运输车辆等扬尘精细化管控。督促各类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工地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干净后方可出场上路。各城区、开发区要组织对市区建成内的重点工地扬尘源进行排查登记,建立重点管控清单并持续督促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加大对市区建成区大气环境敏感片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等的冲洗保洁力度,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保持道路整洁常湿。7时至20时加强环境敏感区域洒水及雾炮车作业密度及水量,增加大气环境湿度,降低路面温度(晚高峰时段为避免交通拥堵,适当调整作业车辆补给水量)。

五、请各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及时部署,确保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各项措施落实执行到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局等上述涉及需从市级层面巡查检查预警措施落实情况的行业主管部门,请于2025年2月11日10时前将巡查检查计划(简要列明分组情况、检查对象及内容等即可)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nhbdqk@163.com)。各县(市、区)、开发区组建由处级领导带队的分片包干巡查组,每天对辖区各项管预警控措施的落实进行督导,重点督促落实秸秆、垃圾和林地禁烧;各城区开发区巡查组还要对重点工地落实控尘措施和道路清洗保洁情况进行巡查,同时,组织足够执法人力以定点值守等方式确保对大气环境敏感区域范围内的露天烧烤餐饮停止经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统筹调度。2月11日起至预警结束,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有关部门每天下午17:00前将落实预警措施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在微信工作群反馈;次日9:00前以简报方式将每天工作落实情况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nnhbdqk@163.com)。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

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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