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45号)、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规范》(桂残联字〔2025〕22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我会审核,现将拟定1名救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纳入项目进行救助服务。群众若对公示救助对象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署真实姓名来信或直接电话联系我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南二里4号
联系电话:0771-4896423
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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