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涉及我辖区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健涛伊面厂生产经营的伊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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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XBJ25451321636234710 |
样品名称 |
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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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
2025-04-22 |
型号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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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 |
南宁市健涛伊面厂 |
被抽样单位 |
忻城县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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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项目 |
酸价(KOH) |
检验机构 |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南宁市健涛伊面厂生产经营的伊面(生产日期:2025-04-22)经抽样检验,酸价(KOH)项目不符合Q/NNJT 0001S-2023《伊面》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且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30日对南宁市健涛伊面厂开展立案调查,经调查,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36元。
依法处罚情况:南宁市健涛伊面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伊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桂南江市监处罚〔2025〕151号):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8000元。
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8000元,上缴国库。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生产环节控制不严。整改情况: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批次产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公告召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复查情况:未见该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批次产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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