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资金利用的合理、合法、高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条件下,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拟开展2022年江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服务单位采购遴选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江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服务单位采购遴选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元)
三、采购内容:2022年培训高素质农民任务数100名,拟定经营管理型50名,专业生产型50名(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服务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涉农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服务职能或业务范畴;
(2)在广西区内具有三年(含)以上的农民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或从事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营销服务等经历;
(3)具有相应的教学培训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有相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具有完善规范的教育培训全过程各主要环节管理的规章制度;
(6)具有能够按期规范完成任务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7)具备所承担培训类型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如有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不良记录或往年完成项目质量不好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10时0分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6日当天开标
开标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六、遴选程序、标准及评审方法: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遴选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最优选定。评标过程本着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最终结果在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协议书。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2.联系人:梁萍
3.联系电话:0771-4858750
4.采购人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附件:
1.招标服务内容
2.服务采购评分标准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招标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2022年,在江南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的农户及农机手、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重点工作,开展扩粮稳油、“菜篮子”等产品生产技术、职业能力提升和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等专项培训,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自治区、南宁市下达江南区2022年培训高素质农民任务数为100名,暂拟定培训类型为经营管理型一个班50名,在苏圩镇实施;培训类型为专业生产型一个班50名,在延安镇实施。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经营管理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含实习实训时间);专业生产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含实习实训时间)。
培育机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等,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建立档案以及考核和监管、项目验收等;
2、编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开班计划。制定开班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开班计划报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后公开发布;
3、制定教材教案、征订教材,人手一套(教材每人三本)。培育机构应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选择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加强质量把关,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农民课堂。优先选用部省级规划、推荐教材,以及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课程安排须经采购人审核;
4、采集师资信息,建立师资库。农民培育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指导师、创业导师。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授课背景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指导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聘请授课教师须经采购人审核;
5、实施班级管理,做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和思想教育工作;
6、落实学员必备的学习用具及实训用品,为学员购买保险,需要室内培训的要落实培训使用场地,并负责解决学员的食宿;如送教上门由中标方支付学员不低于50元∕天的食宿及交通补助费(产生食宿的除外);
7、负责学员考核考试,收集考试考核材料,为培训合格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8、负责学员信息采集,建立学员信息库,将学员信息录入农业农村部学员系统网,并做好学员在线评价满意度网上填报工作并确保达标;
9、建立集中培训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中的图片影像资料及其他需要保存的资料材料,做到一班一案,含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交采购人,并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含学员报到表、学员个人头像、学员身份证相、学员信息表、培训课表、培训课台账(包括聘请教师发放课酬的凭证)、培训签到表、培训过程相片(分开班、分上课、实训、合影、其它等类)、各门成绩表、培训测评表和培训满意度统计表原件、培训教材或手册、培训试卷原件、培训师资库信息、证书颁发、建立学员信息库,学员信息录入农业农村部信息系统,云上智农APP学员满意度测评、跟踪指导服务制度及跟踪指导记录表、培训协议、培训方案、培训总结等;
10、培训时间为2022年8月-11月,要求按《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开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培训工作、系统信息录入、学员评价等相关工作,根据《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向采购人移交培训过程资料;
11、开具正规培训服务发票,培训过程资金使用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8号和《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199号)文件规定,同时提供培训过程资金使用明细及每项支出的正规票据复印件;
12、培训成果须达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办发〔2022〕68号)和《2022年江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要求;
13、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线上培训要求,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精品在线课程和多媒体教材。加大新媒体、新手段推广应用,保障线上培训质量,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和网络教室,为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提供条件保障。组织农民参加线上学习,应选用具备在线学习、直播授课、学习测评、学时统计、实时监测、质量评价等基础教学管理功能的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开展,选用的学习平台管理系统必须具备在线学习追溯功能,能导出培训班学员名单、课程内容及相应学习考核情况等佐证材料,以证明在线学习开展有关情况。
14、跟踪服务1年,不低于2次(含2次)跟踪回访指导服务。
15、培训机构具体落实的每一项工作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二、主要服务要求
(一)优先考虑竞标人具备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成功经验和能力,在相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培训合同或协议、相关师资人员职称等证明材料。
(二)培训过程要求严格进行培训质量控制,并在相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培训方案。
(三)培训机构自培训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培训有关资料汇总(纸质和电子版),并将所有汇总资料(纸质和电子版)送至采购人提出送交的指定地点。
(四)成交方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的督促,以保证培训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五)成交方负责投保学员在学习期间的意外险保险。
三、验收要求
项目考核验收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2021年)》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21〕16号)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为依据,由江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参考考核目标内容,从培育组织管理、任务完成、培育内容、档案建设、资金使用、政策扶持、培育效果、培育宣传、教师选聘、培育教材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
四、提交材料
(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培训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近三年来主要同类型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三)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报价文件必须在装订处包边密封。(递交方式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文件袋密封好,并在文件袋的四个边角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培训机构工作方案、报价函。
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当面提交方式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请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政府大楼A座603室。
2.联系人:梁萍,联系电话:4858750。
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10:00前。
4.本次评标将由江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标,择优选定,评标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负责培训学员的一切相关费用(教育培训和异地现场教学培训产生的培训教材及资料、食宿和交通及其差旅费、教学培训(实训)耗材、办公设备、场地费、培训管理服务和参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支出、建立档案以及考核和监督等支出、聘用教师的课堂教学讲课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训指导支出、跟踪服务、典型宣传、项目验收等开支);
(4)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学员遴选等费用。
2.付款方式:根据项目进度分两次支付项目进度款,第一次支付合同款80%(完成培训服务及材料档案工作),第二次项目完成跟踪服务、跟踪回访,开展验收合格后支付20%,付款前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请款函,并附上每笔款项的正规发票作为附件材料。
3.中标单位未能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4.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内容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否则采购人不予验收,同时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结果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
(四)承接项目后,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单位将培训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的。
附件2
服务采购评分标准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遴选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实力信誉、培训师资及团队、业绩、售后服务及诚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一、投标报价(10分)
按照投标报价依次递减,报价最低的分值最高,以此类推,每分级的级差为1分。
二、培训工作实施方案(35分)
一档(7分):实施方案合理,清晰,有投标人介绍、培训依据、培训总体要求、培训目标任务,满足培训70%需求。
二档(14分):实施方案合理,清晰,有投标人介绍、培训依据、培训总体要求、培训目标任务、培训预算,满足培训80%需求。
三档(21分):实施方案合理,清晰,有投标人介绍、培训依据、培训总体要求、培训目标任务、培训预算、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期限、培训要求达到的效果等满足培训90%需求。
四档(28分):实施方案合理,清晰,有投标人介绍、培训依据、培训总体要求、培训目标任务、培训预算、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期限、培训要求达到的效果、培训课程、课程提纲或课件、培育组织管理等完全满足培训100%需求。
五档(35分):实施方案合理,清晰,有投标人介绍、培训依据、培训总体要求、培训目标任务、培训预算、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期限、培训要求达到的效果、培训课程、课程提纲或课件、方案实施步骤、培育组织管理、安全教育管理措施等完全满足培训100%需求。
三、实力信誉(9分)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精品课程的每项得3分,满分9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出台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培训师资及团队(25分)
1.具有涉农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服务职能或业务范畴;在广西区内具有三年(含)以上的农民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或从事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营销服务等经历;具有相应的教学培训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每项得3分,满分9分(须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
2.具有相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完善的教育培训全过程各主要环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有能够按期规范完成任务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具备所承担培训类型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每项得2.5分,满分10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投入本项目实施培训专职服务团队人数,≥5人的得2分,投入培训专职服务团队人数≥8人的得4分,投入培训专职服务团队人数≥10人的得6分,满分6分。
五、业绩(1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包括已中标的或正在实施的)农民教育培训项目或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每项得3分,满分12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六、售后服务(9分)
一档(3分):服务承诺不完整,可行性不强,承诺对出现的问题响应不够及时。
二档(6分):服务承诺较完整,可行性较强,承诺对出现的问题响应及时。
三档(9分):服务承诺完整,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有专职人员,响应及时、主动。
七、诚信
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不良记录或往年完成项目质量不好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八、综合
综合得分为第一至第七项之和。
九、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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