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江南区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3年9月27日至12月1日,对江南区2021年至2023年6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年至2023年6月,江南区共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经费101528.68万元,其中2021年37909.23万元,2022年38195.71万元,2023年1-6月26242.74万元。
经费支出共93222.51万元,其中2021年36698.88万元,2022年36350.10万元,2023年1-6月20173.5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3年6月,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江南区义务教育政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提升教师整体水平,加强骨干教师轮岗,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教育改革。义务教育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基本符合要求。其中,2021年至2022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以及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等资金,均足额下达并支付到位,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教师平均工资均高于本城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未达预期;部分学校生均藏书量不达标;部分学校配备专任教师人数不达标;部分学习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达标;未按规定涉及功能教室;公用经费支出不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支付率低;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项目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等。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江南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督促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按规定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和管理,督促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按照规定使用各项义务教育经费,不得超范围使用;加强指导,督促指导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工程价款结算;加强对学校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各个学校及时做好学校资产的入账登记工作等审计建议。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江南区教育局等相关单位通过督促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按规定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和管理,指导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对学校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被审计单位向社会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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