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在江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江南区审计局局长 唐日上
江南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江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南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江南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审计查出的问题必须尽快整改到位,压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挽回财政资金损失。审计机关根据区委、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安排,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江南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向涉及单位、部门印发整改责任清单,由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一)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城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督促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明确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城区各部门坚决扛起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区政府部署要求,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的解决,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等融入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内容中,不断增强审计整改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履行整改督促检查责任,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办法,制定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严格实行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将以前年度被审计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审计重点,严格防范问题屡审屡犯。完善审计检查督察机制,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采取重点指导、实地核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进行整改督促指导。
(三)强化审计整改贯通协同。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推动组织、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与人大调研、巡察、纪检监察等工作,形成监督互动、措施互补和成果共享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机关会同纪委监委、督查考评办等单位,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环节,共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推动完善制度,促进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巡审结合”模式,全面提供被巡察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为政治巡察提供目标靶向。
(四)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城区各部门坚决扛起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以审计查出问题为导向,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着力构建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长效机制,真正以“改”的成果彰显“审”的实效。审计与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及时反馈互通审计整改情况,各主管单位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积极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体制、机制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整改工作要求,注重在本行业抓系统整改,强化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实现“整改一个问题、促进规范一片”的综合效应。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2日,江南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整改率为81.67%,整改金额24451.48万元,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已制定措施和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制度规章、工作文件等共20项。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关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财政补助政策推进不力的问题。
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3个示范区已完成建设内容,1个示范区项目提升工程建设方案正在制定中,财政局已拨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财政奖补资金422万元。
2.关于预算绩效目标未与部门预算同步审核、批复的问题。
财政局加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相关时间节点,确保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报送、同步批复。
3.关于未督促落实绩效再评价结果整改工作的问题。
财政局通知督促相关单位针对绩效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18个单位已根据绩效再评价结果完成整改。
4.关于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财政局对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相关单位发函催促及时办理,已完成21个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审和4个项目的竣工决算批复工作。
5.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财政局已督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按实际计税方式对工程结算价款进行调整,严格审核社会中介机构评审人员资质,要求评审人员需持证上岗。核实社会中介机构是否履行三级审核程序,要求中介机构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对评审的每一个项目都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简化评审工作流程。完善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关于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财政局加强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督促预算单位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要求各采购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政策预留执行情况公开工作,涉及单位已在广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开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2.关于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的问题。
财政局加强预算公开情况检查,确保预算公开全覆盖;法律援助中心、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10个单位已按规定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财政局加强相关培训,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江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绩效项目指标。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等29个单位已补充公开共399个预算绩效项目,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投资促进中心等11个预算单位已修订预算绩效评价结果。
4.关于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民政局重新修订《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科学技术局已制定制定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制度,并参照广西科学计划项目立项公示标准,对9个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进行了脱敏公示。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关于义务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4家教育集团年度考核,江南区文岭路幼儿园教育集团、南宁市智兴路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已于2024年11月14日正式揭牌成立。教育局已指导相关学校按规定配备专任教师;下发通知至相关学校督促提高生均藏书量;1个学校已完成美术室、音乐室改造,按规定设置功能教室;积极推进校舍建设工作,2个学校已完成前期立项工作,3个学校已开工建设,继续加快推进4个学校综合楼建设工作,争取项目早日投入使用,解决学校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问题。
(2)关于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进度,截至2024年10月,2021年薄改资金已累计支付1288.44万元,支付率62.85%,2022年薄改资金已累计支付726.87万元,支付率46.97%;桂宁小学已将用于支付教职工医保的生均公用经费1.07万元调账处理。
(3)关于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平西小学教学综合楼正根据消防问题整改清单进行整改;已完成壮锦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结算,文骅小学项目涉及增加工程量待审核,沙井小学迁建项目、南乡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已初审,待核对后完成结算。
2.扶贫项目资产审计调查方面
(1)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延安镇人民政府已在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删去重复的扶贫项目,确认2013年-2020年延安镇经营性资产及公益性资产项目总数为64个,涉及资产原值3010.08万元。苏圩镇人民政府已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调整录入的信息。
(2)关于资产确权登记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江西镇人民政府、苏圩镇人民政府、延安镇人民政府加快扶贫项目资产相关资料的完善、收集、整理归案,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子系统。苏圩镇人民政府已公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信息。
(3)关于资产运营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延安镇华南村等6个村制定了资产管护制度。延安镇、苏圩镇共有5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拖欠项目本金、租金、资金占用费暂未能全部追回。
(4)关于资产收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苏圩镇隆德村村民委员会坐收坐支的扶贫项目资产收益0.33万元已收回。延安镇华南村村民委员会已将用于村级组织管理费的0.65万元扶贫资产收益进行调账处理。
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对贵义路南段(智和路-齐贤路)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工程量核定不实的问题。现第九期工程量申报内容已全部施工完成。土方和石方的弃方运距多计的工程量55.92万元,正与施工单位核对扣减多计工程量。
(2)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项目桥涵段施工围挡及临边防护缺失处已完成整改。停工期间施工单位的人员、材料、机械投入情况已统计。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变更估价的调整条件、计价方式和计算依据等。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考核,从复工开始按合同约定的考核方式按月度进行考核。
(3)关于项目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加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积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待补充项目用地征拆补偿到位证明后完善申请手续。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1.关于未按协议收取资产收入的问题。
民政局已按协议收取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运营方设施使用费12.5万元,民政局综合园项目208万元资产收入已收取30万元。
2.关于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民政局已收集整理完69个项目结算资料,待厘清后登记固定资产;已制定《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已登记固定资产22.01万元,待厘清资产底数后登记剩余固定资产115.43万元。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登记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将2023年未按规定登记入账的资产进行补登,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36个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合计969.83万元。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尚有部分问题仍在全力推进整改中,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
一是相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如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需提高建设单位对竣工财务决算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仍有部分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措施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整改效果不明显。
二是部分问题涉及面广。如扶贫资产底数不清、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问题,部分项目资料依据不齐全,需组织力量摸底排查,多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整改。
三是部分问题受经济下行影响整改困难。如未按协议收取资产收入、未按财政投资评审报告意见追回多付工程款、村集体经济项目未追回经营主体拖欠项目本金租金等问题,企业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或投资意向调整,整改需要一定时间。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城区政府已对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有关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加强跟踪督办。对已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审计与纪检、组织、巡察、督考办等部门贯通协同,推动尽快整改到位;对未到期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清单持续抓好整改;适时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落实,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等,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三是统筹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有力有效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作用,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合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严格把好整改销号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如臂使指;坚持全面覆盖,做到如影随形;推动严肃查办,做到如雷贯耳。以审计整改推动完善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和管理“弱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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