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 ,经对广西上河谷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评估核查和公示,广西上河谷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条件,决定认定广西上河谷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为2025年江南区创业孵化基地。
请广西上河谷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通知》要求,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综合服务,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功能。人社部门每年将对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情况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收回牌匾,并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对创业孵化基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以不实承诺、欺诈、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人社部门有权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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