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文 件 之 十三
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南宁市江南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书面)
各位代表:
受江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南宁市江南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城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加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与其他政策协同,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南篇章。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138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16%。主要包括:税收收入43070万元,同比增长1.47%;非税收入37375万元,同比下降67.72%;上级补助收入18825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9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09万元。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714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1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9%,同比增长0.15%;上解支出-8566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4233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6年继续使用。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138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16%;上级补助收入18825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9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09万元。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714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3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17%,同比增长2.25%;上解支出-8566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77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4233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6年继续使用。
3.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700万元,未动用的预备费2700万元安排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下年度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3%,主要原因是城区各部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两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2万元;会议费支出86万元;培训费支出855万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4年末江南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09万元,经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2025年预算执行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209万元统筹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900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50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82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78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7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26%,同比下降37.39%。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6118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6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2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0%;上年结余收入13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8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8.95%。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25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6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同比增长17.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6%,同比增长39.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同比增长3.99%。
上年结余收入325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18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61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7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同比增长12.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数及待遇标准的合理增长。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9%,同比增长21.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同比增长7.12%。
收支相抵,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800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50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74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047万元。
(五)江南区预算调整情况
2025年预算执行中,因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5年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支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编制了《2025年江南区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具体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增加48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工业振兴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建设等相关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江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增加782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和南宁市江南区妇幼保健院及配套项目建设相关支出。
(六)城区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2025年底,江南区政府债务限额1181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61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556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底,江南区政府债务余额1156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57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4104万元。
江南区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江南区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85万元,均为新增一般债券,分别为: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8万元;二是工业振兴第三批产业优化升级项目477万元。
4.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江南区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829万元,均为新增专项债券,用于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南宁市江南区妇幼保健院及配套项目建设相关支出。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江南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201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557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460万元。
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足额偿还。
6.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
当年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57万元。当年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项目对应收益,如在建项目则使用城区资金先行垫付。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城区2025年—2027年到期本金0元;2028年到期本金13332万元;2029年到期本金13332万元;2030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89018万元。以上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将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需特别说明的情况:以上报告的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快报数据汇编而成,由于财政决算仍在对账当中,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南宁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后,再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七)城区人大预算决议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城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准确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抓实组织财政收入,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促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
1.强化财源建设,夯实财政保障基础
一是稳步夯实税源财源基础。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针对性服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夯实财源基础。二是国有资产盘活赋能增效。扎实推进国有“三资”清查盘活工作,通过城中村改造、耕地资源出让指标累计盘活资金3.73亿元;摸清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底数,累计盘活存量资金0.89亿元,统筹用于城区重点民生领域和经济发展支出。三是全力争资金促发展。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紧密结合城区发展实际,提前谋划项目储备,优化项目包装和申报衔接。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34亿元,获得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0.78亿元,有效弥补城区可用财力,助力政府重点项目投资建设。
2.聚焦节支裕民,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民生支出33.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以上,支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民生体系,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安排教育支出14.46亿元,同比增长13.30%。其中:统筹落实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资金5991万元,建成10个紧张学位项目和3所幼儿园,新增学位8235个,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让更多孩子享受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安排农村学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13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2.3万名农村学生吃上营养餐。筹措落实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补助资金1895万元,惠及超过8千名学前大班儿童,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二是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积极落实特殊群体补助政策,拨付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义务兵优待金等各类保障资金3825万元。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等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047万元。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保障标准持续上调,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1848万元,切实提升高龄老人的获得感与幸福感。积极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发放育儿补贴6920万元,惠及2.15万人次,切实减轻家庭育儿压力。增强就业增收支撑,统筹就业补助资金1564万元,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以稳定就业夯实居民增收基础。
3.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02万元,保持过渡期内政策不变、力度不减,为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联农带农富农产业提供了坚强支撑。二是扎实推进惠民惠农工作。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居民13.79万人,涉及补贴项目69个,已兑付金额26529万元,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精准、及时发放至补贴对象手中。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925万元,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保障力度,进一步有效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以稳产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夯实水利基础设施。落实资金3736万元支持水利建设项目共46个,切实提高用水保障与优化配置能力、水库蓄水和防洪能力。四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安排38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540万元,受益人口5.83万人。有效解决群众安全出行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生产效益。五是助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交通项目建设资金1333万元,用于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敬团村至延安镇公路拓宽改造工程、江南区X004县道金鸡中桥重建工程等项目。
4.加强政策协同发力,助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促消费和扩投资协同发力,助力企业减负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多举措提振消费。安排促消费资金3245万元,积极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以促进汽车等商贸业短期内扩大内需,拉动商贸业经济增长,确保城区经济稳中有升。二是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拨付工业振兴专项资金1082万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能力。三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扎实推进城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25年江南区金融惠企贴息放款713笔,授信金额超20亿元,投放贷款12.83亿元,共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0.13亿元。江南区实际发生担保业务1014户,担保业务发生额8.07亿元,有效助力江南区经济的发展。四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5年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8.95亿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严肃财经纪律,织密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屏障
一是开展“三公”经费、津贴补贴发放等专项检查,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实施。持续关注“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财政部门联合审计部门派出检查组开展5次检查。针对城区18家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采取了调账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审视资金使用状况。二是加强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提升财会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组织开展覆盖全城区范围内2025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聚焦财经纪律方面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2类重点问题加以监督,重点整治2024年以来的违法违规问题。三是严格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充分发挥财政评审优化财政支出的重要作用。完成竣工财务决算24个。完成项目预结算评审260个,核减1.11亿元,核减率11.44%。四是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始终,2025年组织城区264个预算单位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开展全覆盖绩效自评;选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14个重点项目以及4个部门整体开展财政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进一步强化。五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采购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要求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合理编制采购预算,杜绝超标准、豪华采购。
6.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重点领域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压减非必要非急需支出,严禁盲目上马新建项目。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量力而行,加强库款运行监测,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全年消化暂付款499万元。二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日常统计、监督工作,跟踪债务动态变化。全流程管理专项债资金投向,确保支出规范有效。严格审查新建项目资金来源,积极筹措资金圆满完成清欠企业账款年度目标任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坚守金融领域安全底线。实施常态化监管,早发现早化解风险隐患。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活动,2025年累计开展活动超10次。多部门联合对辖区范围内的金融风险预警企业进行排查,对辖内小贷公司、典当机构开展年度现场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总的来看,2025年城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深化落实各项财税改革举措,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财政运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财源基础不够牢固,部分经济指标仍处于恢复期,相关支撑行业营业收入仍低位运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支出、刚性需求显著增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债务风险形势不容乐观,还本付息压力较大。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南宁市江南区2026年预算草案
(一)2026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国内发展环境仍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外部环境动荡不安,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但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同时产业结构、商业模式、人口结构等发生显著变化,一些领域仍面临风险。综合研判,预计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666万元。
总体来看,2026年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我们将贯彻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扩内需促消费,扎实做好城区今年各项重点工作。
(二)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南宁市经济工作部署及城区实际情况,2026年江南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开局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坚持强化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更好扩内需、促消费、增投资、惠民生,持续做优增量、盘活存量,“高要求”谋划“十五五”良好开局。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强化综合统筹。坚持争取与盘活两手发力,综合运用政府预算、债务资金、部门自有资金等各渠道可用资金来源,大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努力实现综合可用财力稳定增长。处理好发展和民生、短期和长期、成本和效益的关系,动态优化调整支出政策,着力提升促进城区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二是强化分类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下更大力气盘活存量,腾挪更多资金为重大项目提供财力保障。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推进重要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引导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三是强化提质增效。树牢绩效理念,坚持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成本-效益”核心评估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加强中长期分析研判,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兜牢“三保”、政府债务等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24701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666万元,同比增长6.49%(主要包括:税收收入46341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7.59%;非税收入39325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5.22%);上级补助收入1221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23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0万元。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2470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3199万元,同比增长14.48%;上解支出-7849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2470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6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0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23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0万元。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24701万元。其中: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50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698万元;上解支出-7849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3.预备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310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332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两费”支出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7万元;会议费639万元;培训费1941万元。
5.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城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的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工作要求,聚焦国家赋予南宁大力推动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新使命,加快建设产城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中心城区,为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安排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安排170522万元用于“三保”支出,其中:保基本民生预算安排18708万元;保工资预算安排149411万元;保运转预算安排2433万元。预算安排数较上年增长19.5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和晋级晋档及部分保基本民生项目保障标准提高。二是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城区本级安排1128万元作为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提高社会资源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产业稳步发展,保证农产品稳定供给。三是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安排教育支出96212万元,改善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四是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盼望强烈的民生问题,安排1977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费,用于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水利项目建设、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等公共安全项目。五是不断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安排人大代表建议落实经费500万元,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六是在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的同时,积极推动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安排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567万元,保障按时还本付息,严守政府信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797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3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1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797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75万元,同比增长37.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至2026年使用。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0万元。
特别说明:因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编制2026年预算以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为准。目前,城区还未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土地收益金收入文件,因此没有将土地收益收入编入年初预算。我们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上级的补助文件后,再进行预算调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2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前平台公司正处于培育发展阶段,暂无利润上缴;上级补助收入1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2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6万元,增长4.63%。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0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605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档次、缴费基数提高。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353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0.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252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下降1.15%。上年年末滚存结余4050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74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04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449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9.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政策性提高和待遇领取人数增加。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2627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6.6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822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4.56%。
收支相抵,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1015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66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6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4477万元。
特别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资金来源主要从当年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金安排,不足部分再由城区财政托底。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6年预算草案前,为了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城区财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安排上年结转支出、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三、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 “十五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我们将坚持积极务实的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统筹各类财税政策,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加强收入征管,保障财政持续增长
一是健全财源建设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加强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掌握重点税源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做好税收征管和清理欠税,依法依规推动税收挖潜增收。二是梳理各执收单位的潜力收入项目,及时处置罚没财物,确保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等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对接,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出台情况及上级资金支持方向,做好专项债项目储备工作,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二)强化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加强国有“三资”清查盘活,健全和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等行政运行成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优化支出政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一是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急事、愁事、难事,切实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群众的“好日子”。强化财政对稳就业的支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落实好教育、养老、医疗、育儿等方面补助政策,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通过民生改善打开内需增长新空间。二是保持经济发展必要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生产力。持续聚焦提振消费扩投资,统筹专项债、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支持科技创新,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三是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好惠民补贴、农业保险等政策,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聚力改革创新,增强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打破支出固化僵局,严格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重点要点保障事项支出等优先顺序安排支出预算,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激励机制,推进薪酬体制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着力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深化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扎实推进企业资源整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财政运行安全
一是强化“三保”主体责任,防范“三保”运行风险。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财力优先保障、预算优先编制、库款优先支付、政策优先兑现,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加强债务风险监测,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持续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严格落实政府债券本息偿付约束机制,牢牢守住到期债务不发生“爆雷”风险底线。三是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及库款动态监测,合理分析预测财政收支情况,严控新增暂付款,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消化存量暂付款。
(五)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成本-效益”核心评估机制。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事前绩效评估,对运行中的项目开展动态绩效监控,并强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实质性挂钩,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二是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健全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把监督工作当作财政工作的基础来抓。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财政资金全方位的使用过程,把监督检查从“合规性监督”转变成全过程的“治理型监督”。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务实导向、提质增量,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做到知行合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2026年经济工作的思路、任务、政策;继续坚定信心、万众一心、砥砺前行,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贡献江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