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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江南区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5-03-11 16:10

江南区十五届人大次会议

文    件     之    十四

  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南宁市江南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

(书面)

各位代表

受江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南宁市江南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南宁加快打造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江南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城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5亿元超额完成预期目标,民生支出32.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5%以上,顺利完成原经开区社会事务接收,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004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5%,同比增长46.43%(主要包括:税收收入42445万元,同比下降8.69%,减收的主要原因:富士康及房地产行业减收,土地增值税清算、欠税入库等一次性税源减少。非税收入115787万元,同比增长88.03%增长的主要原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2646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97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8万元。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373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5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2%,同比增长58.97%;上解支出28147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3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6311万元 ,按规定全部结转2025年继续使用。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004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5%,同比增长46.43%;上级补助收入2646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97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8万元。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373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5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0%,同比增长57.78%;上解支出28147元;补助下级支出3496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3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6311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5年继续使用。

3.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700万元,调整预算27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491万元安排至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科目支出,剩余未动用的预备费2209万元,安排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安排下年度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4.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2010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6%,主要原因是城区各部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两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7万元会议费支出108万元培训费支出1378万元。

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3年末安排江南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8万元,经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预算执行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338万元统筹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632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36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5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72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2014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62%,同比增长35.07%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313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5年继续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12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含经开区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8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5.85%,同下降29.63%。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36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5年继续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同比增长68.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及参保人缴费档次提高。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1%,同比增长66.9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2%,同比增长29.49%。上年结余收入2684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9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80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同比增长12.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数及待遇标准的合理增长。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同比增长19.6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同比增长8.93%。

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22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617万元。

(五)江南区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预算执行中,因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4年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支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2411月编制了《2024年江南区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具体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增加183711万元,其中: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35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83794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8万元;调减上年结余778万元。相应增加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83711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水利项目建设、农田建设、教育薄弱环节提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发展领域及接收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等相关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江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增加1410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728万元;上年结余4376万元。相应增加江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4104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江南区沙井片区集中供能配套管网项目(一期)、桂惠贷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资金和政府工程等项目。

(六)城区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江南区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1031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35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5775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江南区政府债务余额1022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00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5275万元。

江南区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江南区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856万元均为新增一般债券,分别为:一是江南区支持水利项目建设项目544万元二是第三批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配套资金257万元三是支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13万元四是2024年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18万元2024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295万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保障等)项目1797万元金融发展领域第二期额度1832万元

4.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江南区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728万元,均为新增专项债券,分别为:一是南宁市江南区沙井片区集中供能配套管网项目一期2200万元;二是桂惠贷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资金2984万元;三是政府投资项目4544万元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江南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8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358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460万元。

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足额偿还。

6.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

当年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58万元。当年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项目对应收益,如在建项目则使用城区资金先行垫付。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城区2025年到期本金0万元;2026年到期本金8000万元;2027年到期本金8000万元;2028年到期本金8000万元;2029年到期本金8000万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70283万元。以上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将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需特别说明的情况: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快报数据汇编而成,由于财政决算仍在对账当中,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南宁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后,再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城区人大预算决议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城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准确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厚植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助力加快建成产城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中心城区。

1.坚持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是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达到379543万元,同比增长58.97%,持续保持较高的支出强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持续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2024年减免税费212581万元,有效纾解了市场主体困境,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三是加强“三保”和重点领域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强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严格支出管理、加强监督评估等方面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同时,加大对科技方面的支持力度,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剔除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04%,同比增长17.14%。四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举办1次中型、8次小型政银企对接活动,优化提升政银企精准服务质效。加大“桂惠贷”财政贴息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投放产品,2024年共为577户企业减少融资成本1564万元;助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服务企业融资担保实力,江南区内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67694万元,服务市场主体672户,带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积极增加可用财力

一是依法依规抓财政收入征管,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为依托,各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税费共治、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扎实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提高非税收入收缴运行效率,以城中村改造项目为契机盘活红线范围内国有资产,实现100557万元非税收入入库,有效弥补税收缺口。二是加强沉淀资金和存量资金盘活使用,严格按规定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024年共收回存量资金4536.12万元,统筹用于城区亟需资金的各类民生支出。三是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力度,2024年共收到各类转移性资金269580万元,资金规模创历史新高。四是扎实做好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围绕重大工程及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梳理符合债券资金投向的项目,申报政府债券项目19个,资金总需求28614万元。

3.推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加强教育领域资金保障,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9600万元,拨付学位紧张系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795万元,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3768人次,有效推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安排农村学校膳食补助资金246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确保受益学生既能吃饱又能吃好。安排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109万元,用于校舍维修、教学设备采购及运动场所维修改造等项目,提升新建和薄弱学校的办学品质,全面推进江南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拨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补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等资金共7707万元,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是支持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筹措财政资金3292万元,推进公共照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建设、老年人助餐配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等项目建设。

4.严肃财经纪律,织密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屏障

一是优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出台了《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南宁市江南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进度,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行为。2024年项目预结算评审额审减率达10.34%,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断深化。印发《〈江南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及十项配套制度》,完成73个村(社区)的财务账套建立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深化财经纪律问题整治。聚焦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等3类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会监督等5个方面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四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前置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充分发挥事前绩效评估推动财政资源配置优化的作用,增强事前绩效管理的科学性与客观性,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智力支持。2024年根据历年监管反馈及问题频发领域,同时全面考量资金规模、社会影响程度、社会关注度等指标,选择法院业务楼迁建、村庄规划、邕江99号污水直排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老服务提升等16个项目开展重点预算绩效评价并对4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达23900万元。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组织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放贷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六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采购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依法办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构建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5.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重大决策财力保障

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2024年安排170073万元用于“三保”支出,其中:保基本民生安排47293万元;保工资安排120661万元;保运转安排2119万元。执行数较上年增长58.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接收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相应增加相关支出。二是全力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重视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统筹安排15509万元用于各类企业奖补,突出科技创新赋能,精准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三是全力扩大有效需求。统筹安排3392万元用于商贸文旅发展,支持商贸提档升级、文旅提质增效、业态提级扩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推动服务业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全面激发消费潜力。四是全力扩大有效投资。针对城中村改造中的重点项目,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提供政策咨询、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不断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2024年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金额991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709300万元,整体支付率71.56%。五是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拨付债券资金15482万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六是全力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和生态品质提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投入27808万元城乡社区管理经费,改善道路保洁、垃圾处置和污水设施运维,美化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七是全力做好“三农”工作。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力度。涉农资金支出20762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72万元,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及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八是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安排电信诈骗追查、黑臭水体治理、路面坑洼修复、乡村道路扩建等民生关注项目,切实解决好代表委员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总的来看,2024年城区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财税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城区人民踔厉奋发、守正创新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财源基础不够牢固,部分经济指标仍处于恢复期,相关支撑行业营业收入仍低位运行,“三保”支出、刚性需求显著增长,财政保障压力仍然较大,收支仍处于“紧平衡”态势。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5年南宁市江南区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国内需求不足持续成为突出问题,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但同时,中国经济仍具有巨大的韧性和潜力,随着一系列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落地和生效,以及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升级,中国经济有望实现持续回升向好。南宁也将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为城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综合研判,财政收入回落到常态规模,预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31万元,同比下降45.95%(剔除2024年大额一次性非税收入后增长48.3%)。

总体来看,2025年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我们将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振消费,扎实做好城区今年各项重点工作。

(二)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南宁市经济工作部署及城区实际情况2025年江南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的关键一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强化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更好促消费、增投资、扩内需、强外贸、惠民生,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聚焦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财力保障。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民生政策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的要求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将国家民生政策以及已报国务院备案的各级民生政策相关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加强项目研究论证,确保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支出优先纳入预算支出不存遗漏、不留“硬缺口”二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精打细算,加强有关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查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三是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筹各类资金资产,充分考虑结转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对于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支出优先从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对资本性支出项目优先申请政府一般债券或专项债券解决。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坚持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避免重复购置,闲置浪费。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资金执行力。严格落实零基预算编制审核职责,聚焦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重点工作,提前谋划项目安排,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从严从紧申报增支项目,细化项目经费测算过程提供政策依据。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完善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充分说明项目立项依据、任务内容、实施方案、实施年限、资金总体需求、资金来源构成、具体支出需求测算过程。有预算支出标准的按支出标准进行测算,无预算支出标准的项目,参照市场价格、行业支出标准或近年预算实际执行价格。加强预算执行结果应用,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以人大、审计、财政监督巡视巡察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七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将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深度融入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八是切实加强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切实强化规矩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巡视、人大审查、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预算编制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切实改进部门预算编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98051万元。努力通过深挖财源建设发展潜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创新创业,做大做强财源基础,全方位拓宽资金来源。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31万元,同比下降45.95%(主要包括:税收收入44992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恢复发展,企业业务量增加;非税收入40539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下降64.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大额一次性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8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31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09万元。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9805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4857万元,同比增长80.35%;上解支出3319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9805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31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09万元。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9805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01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844万元;上解支出3319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3.预备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70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35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0.61%,主要原因是接收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相应增加“三公两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7万元会议费378万元培训费2295万元。

5.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城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的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工作要求,聚焦国家赋予南宁大力推动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新使命,加快建设产城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中心城区,为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安排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密切关注、研判财政运行状况,严格管控“三保”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安排142590万元用于“三保”支出,其中:保基本民生预算安排14965万元;保工资预算安排124309万元;保运转预算安排3316万元。预算安排数较上年增长53.2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接收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相应增加相关支出及有关经费保障标准提高二是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安排1328万元作为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提高社会资源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产业稳步发展,保证农产品稳定供给。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教育支出83769万元,改善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四是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盼望强烈的民生问题,安排1897.5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费,用于改善教育设施设备、建设体育文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等。不断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安排人大代表建议落实经费500万元,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积极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补短板和杠杆作用,安排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434万元,保障按时还本付息,严守政府信用,并积极推动债券储备工作,适度加快债券发行节奏,切实保障重大民生、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579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1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579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97万元,同比下降32.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尚未足额下达,我们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上级的补助文件后,再进行预算调整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0万元

特别说明:因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编制2025年预算以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为准。目前,城区还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土地收益金收入文件,因此没有将土地收益收入编入年初预算。我们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上级的补助文件后,再进行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1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前平台公司正处于培育发展阶段,暂无利润上缴上级补助收入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16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6万元,增长148.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数增加。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071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5.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档次、缴费基数提高。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444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3.9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627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4.81%。上年年末滚存结余322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061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964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8.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政策性提高和待遇领取人数增加。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0023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2.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941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6.47%。

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035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70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303万元。

特别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资金来源主要当年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金安排,不足部分再由城区财政托底。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5年预算草案前,为了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城区财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安排上年结转支出、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江南区全力攻坚突破、加快赶超跨越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统筹各类财税政策,狠抓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一)着力推进财源建设,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持续做好收入预测工作,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收入入库情况,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税收征管,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紧盯薄弱环节,大力推动综合治税机制建立健全,加强财政、税务、住建、发改和经信等部门互通信息,提升税源管理质效。三是持续跟踪近年来招商引资、享受大额退税、企业奖补的企业经营状况,夯实税源成效。四是深化政策研究,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其他各类补助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以零基预算为基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有保有压,坚持“三保”支出预算优先足额安排。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优先位置,动态监控“三保”运行情况,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及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的投入,落实落细各项财政补助,确保民生支出足额到位、高效使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大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是加大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力度,通过“用、售、租、融”等方式,争取2025年资产盘活1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和民生领域。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创新驱动效能。三是推动国有企业拓展新业务,鼓励国有企业运用自身的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对现有业务进行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拓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四)借力城中村改造,推进美丽江南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借力发展策略,强化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借款资金的筹措与执行,严格监控资金流向,坚决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浪费。同时,强化与政策性银行的沟通协作,确保专项借款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利用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区功能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城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五)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一是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国家及自治区层面最新政策动态,全力争取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二是科学谋划,细化债券资金使用计划,做实年度债券资金需求,积极申报水利领域、粮仓领域等专项债券资金。三是推动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即可形成支出,不断提高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确保城区重大项目顺利开展。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对重点项目及支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边查边改、以查促改、以查提质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增强单位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严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预算项目经过严格的可行性研究、成本效益分析和绩效评估后方可入库。所有预算项目在申报时均需设定清晰、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为后续绩效监控和评价提供基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聚焦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紧盯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坚持强化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预算统筹,并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扩财源,狠抓财政管理,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南篇章,为南宁打造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贡献江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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