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江南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星星
江南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江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江南区预算调整方案》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第(二)、第(四)款“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及第六十九条“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的要求,江南区因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原因,2024年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较年初预算发生了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要求须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江南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江南区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4856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额度。江南区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9728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
(一)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
江南区使用新增一般债券4856万元用于安排水利项目建设、农田建设、教育薄弱环节提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发展等项目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1.江南区支持水利项目建设项目544万元;
2.第三批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配套资金257万元;
3.支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13万元;
4.2024年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18万元;
5.2024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295万元;
6.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保障等)项目1797万元;
7.金融发展领域第二期额度1832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江南区使用新增专项债券9728万元用于南宁市江南区沙井片区集中供能配套管网项目(一期)、桂惠贷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资金和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1.南宁市江南区沙井片区集中供能配套管网项目(一期)2200万元;
2.桂惠贷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资金2984万元;
3.政府工程项目建设4544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南宁市下达我城区新增债务限额145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限额4856万元;专项债务新增限额9728万元。截至12月,江南区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1031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35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5775万元。
2.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12月,江南区政府债务余额1022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00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5275万元。城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三、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数由年初169551万元调整为353262万元,增加183711万元。具体事项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93501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款项因盘活资产收入增加,相应调增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3501万元。
转移性收入调增90210万元。其中:因接收经开社会事务上级补助收入调增83794万元,南宁市下达江南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额度相应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8万元,调减上年结余778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数由年初169546万元调整为353257万元,增加1837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146860万元调整为323278万元,增加176418万元;上解支出由年初22686万元调整为28147万元,增加54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0万元调整为1832万元,增加了1832万元。具体增支事项如下:
1.调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16万元,主要用于经开区合并后增加的日常公用经费,原经开区人员工资、绩效,招商引资和购车补贴等支出。
2.调增公共安全支出785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日常经费及接收原经开区公共安全事务相关经费支出。
3.调增教育支出81507万元,主要用于营养膳食配套、学校改扩建、更新教学设备及接收原经开区学校教师及学校运转支出。
4.调增科学技术支出1756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创新支出。
5.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87万元,主要用于接收原经开社会事务移交后相关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6.调增卫生健康支出15008万元,主要用于接收原经开区社会事务后新增卫生部门的人员及运转支出,基本公卫相关支出。
7.调增城乡社区支出20012万元,主要用于环卫一体化、公园运维、接收原经开区社会事务后城市管理等支出。
8.调增农林水支出11051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耕地恢复治理工作、水利项目建设、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配套等支出。
9.调增交通运输支出786万元,主要用于对重大项目道路的补助支出。
10.调增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促消费稳增长等支出。
11.调增住房保障支出7580万元,主要用于接收原经开区社会事务后相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保障等)项目。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5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不作调整。
四、江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江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数由年初8610万元调整为22714万元,增加14104万元,主要是南宁市下达江南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相应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728万元和调增上年结余收入4376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江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数由年初7862万元调整为21966万元,增加14104万元,具体增支事项如下:
1. 调增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万元,主要是用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支出。
2.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主要是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支出。
3.调增城乡社区支出10429万元,主要是用于桂惠贷、农业政策性保险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4.调增农林水支出891万元,主要是用于水库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调增其他支出2603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江南区沙井片区集中供能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支出。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748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不作调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城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勇于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为推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贡献,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南新篇章!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数):指当年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地方财政上划完上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现行政府支出分类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种方法对支出进行分类核算。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商业服务业等、金融、援助其他地区、国土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政府债务付息等方面的支出。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7.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8.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指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得突破的规模,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分配采用“财政部-省-市”逐级下达的方式,新增限额的规模由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等决定。
9.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指政府欠债的未偿还部分,也就是政府的债务减去已偿还的债务。
10.上解支出:指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由本级财政上缴给上级财政的支出,一般包括体制上解和专项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