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南区决算报告
——在江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江南区财政局局长 谢文翔
江南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江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江南区决算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江南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城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持续演变的新冠疫情,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认真执行城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城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紧扣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动产城高度融合,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
2022年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910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2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97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52万元,调入资金50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6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631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486万元;上解支出183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90万元。
2022年江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92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744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498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49万元。
2022年江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5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调出资金6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4万元。
2022年江南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6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67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9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561万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江南区财政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22年江南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0%,同比增长0.33 %。其中:税收收入39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4.64%,同比下降20.2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税降费等税费支持政策导致政策性减收以及受疫情及市场环境影响,房地产业、以汽车零售为主的商贸业交易量均大幅下降,导致这两个行业的税收降幅达20%;非税收入30487万元,同比增长51.1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幅较大。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收入13931万元,比2021年减少5636万元,下降28.8%;企业所得税收入8113万元,比2021年减少972万元,下降10.70%,个人所得税收入1878万元,比2021年减少367万元,下降16.35%;资源税收入226万元,比2021年减少192万元,下降45.93%,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4581 万元,比2021年减少446万元,下降8.87%;房产税收入3470万元,增加145万元,增长4.36%;印花税收入5170万元,比2021年减少871万元,下降14.42%;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471万元,比2021年减少99万元,下降17.37%;土地增值税收入1623万元,比2021年减少1568万元,下降49.14%;耕地占用税305万元,比2021年减少83万元,下降21.39%,其他税收收入0万元,比2021年增加4万元,增长100%。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收入3485万元,减少7.1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683万元,增长335.9%,主要原因是法院诉讼费较上年增加7000万元;罚没收入7560万元,下降16.88%;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759万元,增加13.93%;其他收入1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81773万元,具体项目完成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1697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525万元,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124261万元,专项转移性支付收入35928万元。
(2)上年结余收入1852万元。
(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65万元。
(4)调入政府性基金4981万元。
(5)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1万元。
3.债券转贷收入情况。
2022年债券转贷收入70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收入6178万元,再融资债券90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城区支出决算情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4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8.8%,同比增长2.61%。各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847万元,增长2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属于2021年产生的费用在2022年年初进行拨付。
(2)国防支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3万元,增长23.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武部征兵经费较上年增长2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4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768万元,下降5.09%。
(4)教育支出61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7287万元,增长13.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岭路幼儿园、贵义路小学等学校相应新增支出7995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增长4.26%。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472万元,下降33.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广西土地改革历史博物馆项目支出341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5164万元,下降12.7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通过盘活资金列支社保费和职业年金410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34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433万元,增长11.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较上年增加270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66万元,下降4.44%。
(10)城乡社区支出19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020万元,增长11.65%。增长原因是城市道路建设支出较上年增加2717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9261万元,完成预算的89.85%,比上年减少1776万元,下降8.44%。
(12)交通运输支出1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2.38%,比上年减少536万元,下降29.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54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458万元,下降24.4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富士康南宁公司服务器订单补助、物流费用补助支出3820万元,2022年无此类支出。
(14)商业服务业支出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24万元,增长31.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促消费活动消费券支出141万元。
(15)金融支出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40.19%,比上年减少1123万元,下降47.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桂惠贷贴息支出较上年减少1694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02万元,增长44.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江西镇同华小学和同新小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款175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18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73万元,增长2.61%。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4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粮食风险基金费用补贴61万元,2022年无此类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619万元,增长143.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程项目类支出1097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37万元,增长31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债券7077.74万元,相应新增付息支出103.63万元。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6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债券发行服务费6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9830万元,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8388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418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42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终结 余2790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3 年度继续使用。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全城区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5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全部用于疫情防控。
(2)“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31万元,同比下降31.5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同比下降72.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反复导致调研接待活动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发生出国(境)业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万元,同比下降38.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编制较饱和,减少了公务车购买数量)。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江南区2021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5165万元,2022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65万元,统筹用于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2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万元,期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42万元,将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缺口。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92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0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支出为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支出5114万元,完成预算46.26%,主要支出为:一是雨污管网改造和道路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1453万元,二是土地拆迁安置补偿2473万元;其他支出15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支出为: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6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调出资金498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保障“三保”以及科技、教育、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项目)。
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49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2023年度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万元,主要为平台公司上缴的利润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2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万元。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同比下降93.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费用在2022年未形成支出);调出资金61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1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51%,主要是因为全力推进征缴扩面工作,参保缴费人数和缴费水平合理增长。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24万元,同比增长15.1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01万元,同比增长6.12 %。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672万元,完成预算的97.82%,同比增长6.5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7 %,同比增长6.1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 %,同比增长6.67 %。
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2022年全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5953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756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9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945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江南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7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500万元(包含9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务限额61500万元。
2.新增债券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江南区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7078万元(包含900万元再融资债券)。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178万元,分别为:一是山洪灾害防护项目15万元;二是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014万元;三是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80万元;四是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54万元;五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项目189万元;六是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731万元;七是背街小巷改造项目4095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9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江南区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000万元,全部用于江南区妇幼保健院及配套项目。
3.政府性债券还本、支付债券发行费用及利息情况。2022年支付政府一般债券还本1000万元,支付新增债券发行费用7万元,支付一般债券利息137万元;支付专项债券还本0万元,支付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费用22万元,支付专项债券利息1640万元。
4.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江南区政府债务余额690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028万元(包含9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务余额61000万元。
5.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分年度看,2023年至2026年到期本金0万元;2027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69028万元。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城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区人大各项决议,厚植财源建设,严格支出管理,兜牢“三保”底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建成产城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中心城区。
(一)高效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加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力度。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强化库款资金保障,全力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恢复活力。共为城区800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5.48亿元,退税额是2021年全年留抵退税的2.4倍,有效纾解了市场主体困境,也为今后恢复企业税收快速增长势头奠定了基础。高效发挥债券有效拉动投资作用。2022年城区累计获得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178万元,一般债券额度再创历史新高;获得专项债券资金15000万元,是城区首次自主包装专项债券项目并顺利发行。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调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由30%提高到40%以上。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2022年江南区担保业务发生户463户,担保业务发生额69207万元,综合完成率达160.23%,完成率在南宁市各县区排名第3,超额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持续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投入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向富士康推荐用工及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招工奖励等就业补助资金2089万元,促进企业稳定岗位及经营发展。
(二)筑牢项目为王财政支撑,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助力强产业稳实体。抢抓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政策的窗口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共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2万元支出用于对企业的补助,重点支持工业、龙头企业、优质项目加速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释放“潜能”。鼓励和引导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全年桂惠贷投放量为379614万元,同比增长43.88%;共服务1678户企业,同比增长79.4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7138万元,相比2021年,“桂惠贷”服务的覆盖面更广,更好地引导辖内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合理适度负债,实现“精准”放贷。精心组织政银企座谈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帮助16家企业获银行授信28900万元。助力稳投资增后劲。投入37564万元支持新型城镇化、交通运输、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卫生医疗、产业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全力保障与改善民生,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2022年城区民生支出185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78.44%,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标准“三保”支出114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三保”支出均按时足额拨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加大乡村振兴投入。2022年筹措财政专项衔接资金6920万元,统筹用于为民办实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雨露计划、产业奖补、非固定性公益性岗位项目补贴、小额信贷贴息、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管理费等,不断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突出教育优先发展。2022年教育支出61508万元,同比增长13.44%,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区教育事业高质量提升。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2022年科学技术支出2569万元,同比增长4.26%,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1.09%,为科技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助力文化繁荣发展,为人民美好生活赋能。2022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保障资金114万元,落实城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广站免费开放资金55万元,累计投入广西省土改工作团第二团团部旧址保护和利用完善提升工程、江南公园4A景区项目、江南工业文化长廊项目、四季那廊生态园旅游项目、岜博山康养旅游景区旅游项目建设经费470万元。加强生态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2022年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1421万元,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投入公共安全支出14320万元,江南辖区的安全感满意度从自治区排名第101位提升到第5位。强化兜底保障,提升社会救助水平。2022年共为27625户次53551人次的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152万元,城市低保覆盖率1.78%;共为25027户次53817人次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385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3.75%。共为1703户次1703人次的城市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188万元;为4855户次4855人次农村特困对象发放供养金378万元,春节期间慰问特困供养对象524人共发放慰问金16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462万元。为22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27万元,为6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51万元。
(四)加大医疗保障资金投入,助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拨付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555万元,拨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82万元;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拨付新冠疫苗接种、防疫物资采购、隔离专班运转等经费3185万元。支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落实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配套补助705万元,落实困难特殊人群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74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1289万元。加强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成功申报专项债券资金15000万元,拨付15000万元,大力支持江南区妇幼保健院及仁义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着力改善城区妇女儿童及周边市民就医环境,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五)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支出管理,严控各项新增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一是把好“源头”,坚持零基预算理念。加强预算统筹和源头管控,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从源头上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应压尽压,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11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3.43%。二是坚持清收与盘活并举,进一步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对各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查统计,累计收回存量资金638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城区亟需资金的刚性支出、重点支出。对2021年上级下达的尚未使用的专项资金17878万元,统筹用于城区亟需资金的各类民生支出。
(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扎实开展各项财政评审工作,促进财政资金节支增效。2022年完成项目预结算评审401项,受理报审金额82927万元,审定金额74008万元,节约资金8919万元,审减率达10.76%,节约资金占城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2.70%。财政评审工作获2022年度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先进集体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在建立健全绩效制度体系基础上,将绩效要求全面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公开等预算管理全过程,将预算安排的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获自治区考评为“良好”等次;选取2021年度16个重大财政项目和4个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选取2022年重点部门的10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监控,重点对城区1个项目进行绩效事前评估,对重点监控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过程和纠偏工作进行核查,并将再评价及重点监控结果作为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针对绩效评分较低的部门相应扣减其部门预算安排额度。开展财经秩序整治,全面提升财政效能。对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加强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等7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秩序。加强各项财政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纪律。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等工作,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七)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完善财政管理体系
推进数据应用,构建税收共治工作格局。组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协税护税工作,因地制宜搭建综合治税分析平台,实现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有效衔接,信息共享。加强采购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通过“政采云”线上平台严格审核和规范各类采购申请,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进一步优化“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模块功能,推进“政采云”系统与财政其他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政府采购日常监督管理,2022年通过政采云平台审批政府采购事项2893项,完成采购交易总额20495万元。聚力改革与创新,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通过制定企业整合方案、开展企业专项审计、资产清查,摸清企业“家底”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统筹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增加企业经营活动,通过委托代管资产、增加企业汽车租赁、劳务派遣、销售建筑材料等营业范围,扩大企业经营业态,提高企业经营实力。
四、下一步财政工作措施
针对2022年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预算法》各项规定,结合城区审计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城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向好
持续深入落实国家稳经济、保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做到“六个更好统筹”。强化财政金融协调联动,支持培育壮大规上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恢复活力。创新消费场景,重塑市场氛围,激发消费活力,促进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二)全力支持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整合统筹关联资金形成投入规模效应,持续加大财政对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精准量化支出需求,做好跨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发挥重点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作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稳妥推动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
(三)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严控新增项目支出及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增强民生政策,助力办好民生实事。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社会保障事业,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四)全面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券本息偿付约束机制,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积极优化债务结构。加强库款管理,强化库款保障预警机制,做好库款支出安排的预判及统筹,积极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推动财政资源向关键领域优先供给,确保事关发展、事关群众民生实事项目优先实施。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落实与人大沟通协调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积极配合审计审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推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争做推动城区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