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6年苏圩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苏圩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层堡垒,建设品牌苏圩
抓政治引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抓亮点打造。聚焦提升党建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响苏圩品牌。深入探索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路径,建立健全集体经济企业化运作机制,打造“强镇公司”亮点。深化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精准画好干部“画像”。推行发展党员清源推优,充实后备人才储备,激发党员建功新征程。抓考评建设。将中心工作成效列入党建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用好绩效“指挥棒”作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将党建与乡村振兴、耕地撂荒整治等中心工作统筹、推进、落实,以苏圩高质量发展实绩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做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三)突出以项目为抓手,推动产业提升发展
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持续推进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做好服务甘蔗榨季工作,做强糖料蔗产业。服务推进华禽蛋鸡、福海水产养殖基地项目加快建设、达产见效,服务推进新德良凤花鸡养殖项目开工建设,支撑农业产值稳步提升。服务工业项目落地见效。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坚持领导干部走访服务联系企业制度,扎实做好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服务推进中广源钢结构装配式新型建材生产及铝板深加工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格拉特高端玻璃幕墙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工业投资、工业产值新增长点。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推动一批道路、产业配套、村集体经济项目加快实施。
(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集约利用村级土地,强化农房管控,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好仁德大道、佳棉大道等道路建设。提升村坡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绿化覆盖率,着力改造老旧供水设施。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全力完成户厕改造任务。加强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回收再利用。开展辖区河流沿线环境治理,切实做好河流两岸乱象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抓好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持续打击乱砍滥伐、露天焚烧秸秆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弃土等行为。抓好镇村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创城常态化、长效化。强化镇村风貌引导,加强农房管控。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加强和改进村民自治,发展村民理事会,提高农村善治水平。
(四)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狠抓脱贫群众增收、防返贫监测、“3+1”保障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落实教育扶贫、劳动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兜底、产业帮扶等措施,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完善民生保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加大残疾人、低保户和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特殊人群帮扶力度,健全退役军人服务、居家养老、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大力支持文化、教育、医疗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发展。推出一批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时代新风貌的活动精品,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推进平安苏圩建设
筑牢社会稳定防线。加强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发挥苏圩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持续推进“护学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南宁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切实抓好企业生产、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自建房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企业生产、自建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抓好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食品安全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让群众安全感更足,幸福感更强。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强化政治担当。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推进依法治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队伍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提高廉洁从政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做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提高执行落实能力。持续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敢担当、善担当的责任意识,紧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短板,创新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的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704001苏圩镇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
下属二层单位有5个,分别是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农业服务中心,单位编码是704005,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单位编码是704006,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便民服务中心,单位编码是704009,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单位编码是704010,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编码是704011,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收入总预算392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24万元。
(二)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3924万元,较上年增长14.08 %。
(三)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支出总预算3924万元,较上年增长14.08 %。
其中:基本支出2952.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24%,同比增加476.76万元,同比增长19.26%;项目支出97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76%,同比增加7.42万元,同比增加0.77%。
1.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77.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9.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03%。
(3)卫生健康支出(类)297.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6%。
(4)节能环保支出(类)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24%。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5.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4%。
(6)农林水支出(类)862.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99%。
(7)住房保障支出(类)14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6%。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5%。
(四)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924万元,比2025年预算3439.83万元增加484.17万元,同比增长14.08%。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2.202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3.2026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4.2026年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5.2026年其他资金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6.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24万元,比2025年预算3439.83万元增加484.17元,同比增长14.08%。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需要说明的是:本部门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需汇总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1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85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11.89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2.33万元,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43.11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4.05万元,与2025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安排购车计划。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24.85万元,比2025年22.35万元增加2.68万元,主要是车辆运维费用的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2.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5年预算减少8.18万元,下降5.42%,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相关业务的经费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8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6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4个,涉及金额95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7.7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镇政府镇、村保洁员工资项目,项目金额59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名称保洁员工资,预算资金598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保洁工作顺利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保洁员数量大于等于299人;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按时开展工作率大于等于95%;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时效等于1年;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工资成本等于598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保洁工作;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保洁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5%。
村委办公经费5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名称村委办公经费,预算资金53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各村委及党支部工作顺利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村数量大于等于16个;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工作完成率大于等于95%;设1条时效指标:工作及时性(及时);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村委办公经费小于等于53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对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影响或改善程度(改善);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细情况见附件1.8.1单位预算公开表(704-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