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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苏圩镇  作者:  时间:2025-04-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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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农业和农机化推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指导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作物栽培管理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扶贫工作,提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试验、咨询、指导和培训;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和教育;负责农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农业机械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

(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管理和保护当地水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负责全镇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防汛,抗旱组织与实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是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

(二)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本单位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截至2024年年末,本单位有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7名,遗属3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244.11万元,总支出244.1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6.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数量增多,工作增多,项目预算资金批准较往年多。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6.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数量增多,工作增多,项目预算资金批准较往年多。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收入244.11万元,较上年增加26.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数量增多工作增多,项目预算资金批准较往年多。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预算总支出244.11万元,较上年增加26.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数量增多工作增多,项目预算资金批准较往年多。主要包括:

1、2025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9%,同比增加0.18万元,增加0.48%。

(2)卫生健康支出2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0%,同比增加1.64万元,增加7.78%。

(3)农林水支出16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42%,同比增加48.35万元,增加40.74%。

4)住房保障支出16.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8%,同比增加1.46万元,增加9.84%。

2、2024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159.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51%。同比增加8.61万元,增加5.69%。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5%。同比增加2.44万元,增加25.9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3%。同比减少1.75万元,减少16.88%。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11%。主要是河长制“三员”工作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244.11万元,总支出244.1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6.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数量增多,工作增多,项目预算资金批准较往年多。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6.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数量增多,工作增多,项目预算资金批准较往年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244.11 万元,较上年增加26.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数量增多,工作增多,项目预算资金批准较往年多。中央提前下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为: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2)预算数为8.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预算数为18.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预算数为10.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预算数为8.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预算数为14.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事业运行(2130104)预算数为97.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发放。

(7)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预算数为8.6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维护经费。

(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2130319)预算数为59.54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三员”工作经费。

(10)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4.11万元,比2024年预算192.47万元,增加51.64万元,同比增加26.83%。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数量增多,工作增多,项目预算资金批准较往年多。

2025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

①工资福利支出159.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51%。同比增加8.61万元,增加5.69%。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5%。同比增加2.44万元,增加25.9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3%。同比减少1.75万元,减少16.88%。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9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36万元,增长29.27%,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81万元,比去年增加0.36万元,增长80%,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4年持平。

(四)会议费2025年预算安排0.54万元。2024年持平

(五)培训费2025年预算安排0.24万元。2024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1.83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4年预算增加2.44万元,增加25.99%。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3个项目,分别是河长制“三员”工作补助经费,小(二)型水库管护,防汛工作经费,遗属补助。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1.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2.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3.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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