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江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江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和以弘扬社会公德为主的道德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街道经济工作,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病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和劳动就业的管理工作;
5.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6.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新建、联建和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防震、防火、抢险、防灾救灾工作;
9.向城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动物防疫、食品和药品监察;负责街道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财政。
11.完成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江南街道办事处是江南区政府派出机构,隶属于江南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正科级机关行政单位,我街道内设公共安全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5名。
(二)人员构成
(1)街道正科级正职2人,副科级实职6人,二级主任科员2人,四级主任科员4人,一级科员2人,工勤人员1人。
(2)江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3人。
(3)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3人。(4)江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1人。
(三)所属单位
有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未定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701001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一级预算单位)
2.701003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3.701009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2024年预算收入1155.88万元,同比减少1854.57万元,下降61.60%,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88万元,同比减少1854.57万元,下降61.6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24年预算支出1155.88万元,同比减少1854.57万元,下降61.6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07万元,同比增加44.40万元,增长12.31%。
公共安全支出0.50万元,与上年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0万元,同比减少1414.60万元,下降76.66%,主要原因为预算只包含2个月外聘人员工资类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5.45万元,同比减少22.41万元,下降38.73%。主要原因为医保缴费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235.48万元,同比减少442.52万元,下降65.27%,主要原因为减少整畅大行动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2.79万元,同比增加2.24万元,增长5.5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同比减少21.67万元,下降78.32%,主要原因为减少微型消防站人员经费及车辆维修维护经费预算支出。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155.88万元,同比减少1854.57万元,下降61.60%,具体如下:
江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005.49万元,江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91.29万元,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59.11万元。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支出1155.88万元,同比减少1854.57万元,下降61.60%,具体如下:
基本支出598.38万元,比上年增加38.3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1.77%;项目支出557.50万元,比上年减少1892.9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8.23%。
江南街道办事处部门支出100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99万元,项目支出557.50万元;江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部门支出9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江南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部门支出59.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155.88万元,比上年减少1854.57万元,下降61.6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88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00%。
2024年财政支出1155.88万元,比上年减少1854.57万元,下降61.60%。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07万元,比上年增加44.40万元,增长12.31%。
公共安全支出0.50万元,与上年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0万元,比上年减少1414.60万元,下降76.66%,主要原因为预算只包含2个月外聘人员工资类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5.45万元,比上年减少22.41万元,下降38.73%,主要原因为医保缴费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235.48万元,比上年减少442.52万元,下降65.27%,主要原因为减少整畅大行动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2.79万元,比上年增加2.24万元,增长5.5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21.67万元,下降78.32%,主要原因为减少微型消防站人员经费及车辆维修维护经费预算支出。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55.88万元,比上年减少1854.57万元,下降61.60%。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04%,比上年增加44.40万元,增长12.31%。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68.98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5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40万元,组织事务支出98.1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0.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4%,与上年持平。其中司法支出0.5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25%,比上年减少1414.60万元,下降76.66%。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6.1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77.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6.9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7%,比上年减少22.41万元,下降38.73%。其中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95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235.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37%,比上年减少442.52万元,下降65.27%。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35.4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2.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0%,比上年增加2.53万元,增长6.65%。其中住房改革支出40.55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2%,比上年减少21.67万元,下降78.32%。其中消防救援事务支出6万元。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9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6.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1.70万元,比上年增加38.38万元,增长6.85%。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3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8.59%,比上年增加30.21万元,增长6.04%。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64%,比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3.7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77%,比上年增加6.30万元,增长61.2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新增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2.7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5.10万元,比上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5.1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两费”支出2.94万元,比上年减少3.87万元,下降56.83%,具体如下:
1.会议费预算安排2.13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4.23%。
2.培训费预算安排0.81万元,比上年减少3.96万元,下降83.0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1.70万元,比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3.75%。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