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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江南街道办事处  作者:江南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0-07-02 18:25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南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1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3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3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6页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9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1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1页

    第一部分: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和以弘扬社会公德为主的道德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街道经济工作,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病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和劳动就业的管理工作;
    5、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6、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新建、联建和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防震、防火、抢险、防灾救灾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动物防疫、食品和药品监察;负责街道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财政。
    11、完成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地方性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指标、决议和决定,抓好辖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二)以经济建设中心,大力发展街道经济、指导扶助社区发展经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三)指导、协调和帮助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四)抓好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抓好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扫盲工作。(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建、城管工作,管理好居民小区、街道的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工作。(七)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辖区的民政工作、拥军优属,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武装工作和科普工作。(九)完成上级交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是江南区政府派出机构,隶属于江南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正科级机关行政单位,街道办事处内设党政办、计生办、市政办、经贸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等5个办事机构。

    2. 所属单位

从所属单位有司法所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劳保所是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701001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

2.701002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3.701003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劳保所

4.701004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计生所

5.701005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

6.701006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7.701008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人员编制36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6名。

(二)人员构成

1.街道正科级2人,主任科员2人,副科级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3人,工勤人员0人。

2.司法所副科级1人,科员2人。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科级1人,科员5人。

4.劳保所副科级1人,科员5人。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科级1人,专技3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预算2298.66万元,同比减少31.07万元,同比减少1.3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8.66万元,同比减少31.07万元,同比减少1.33%。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减的主要原因: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减少938.36万元,减少40.8%。其中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6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44.42万元,同比减少941.57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8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4.4万元,群众团体业务0.4万元;其他组织事务1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72.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3%,同比增加1006.58万元,增加60.7%。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55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208.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万元;临时救助16.8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同比减少12.42万元,下降24.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28.23万元,,主要是微型消防站工作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62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3%,同比增加17.9万元,增长2.94%。其中城管执法支出48.2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79.1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8%,同比减少85.26万元,减少80.7%。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0.4万元。

7)公共安全支出22万元。

2.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13.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2%,同比减少1110.1万元,同比减少77.9%,其中:

① 工资福利支出272.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14%,同比减少1099.33万元,同比减少80.1%。

商品和服务支出37.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08%,同比减少12.89万元,同比减少25.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0%,同比增加2.12万元。去年是0.2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985.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4%,同比增加1019.03万元,同比增加54.3%,其中:

① 工资福利支出1343.0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7.64%,同比增加1019.1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36%,同比减少26.09万元,同比减少1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与去年减少2万元。

④资本性支出5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6%。同比增加28万元,同比增加1.58%。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298.66万元,比2019年预算2329.73万元减少31.07万元,同比减少1.33%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房支出保障减少。

需要说明的是:本部门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需汇总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9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29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9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29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减少938.36万元,减少40.8%。其中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6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44.42万元,同比减少941.57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8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4.4万元,群众团体业务0.4万元;其他组织事务1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72.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3%,同比增加1006.58万元,增加60.7%。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55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208.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万元;临时救助16.8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同比减少12.42万元,下降24.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28.23万元,,主要是微型消防站工作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62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3%,同比增加17.9万元,增长2.94%。其中城管执法支出48.2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79.1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8%,同比减少85.26万元,减少80.7%。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0.4万元。

7)公共安全支出22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1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1.44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0.56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1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1.44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0.56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比2019年预算12万元减少4万元,同比减少3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00万元,比2019年预算1.5万元减少0.5万元,同比减少25%减少原因主要是: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5.10万元,2019预算7.65万元减少2.55万元,同比减少33.3%公车改革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保留 3辆公务用车,其中 2 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为垃圾清运车。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会议费2020年预算1.44万元,比2019年预算2.01万元减少0.57万元,同比减少28.3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八项规定减少会议费用

2.培训费2020年预算0.56万元,比2019年预算0.84万元减少0.28万元,同比减少3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八项规定减少培训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5.91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9年预算减少4.89万元,减少9.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节约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01月01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清运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万元,部门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2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1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8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9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6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2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7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5

8.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4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3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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