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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延安镇  作者:江南区延安镇  时间:2025-11-03 18:00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林业、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自然资源、林业、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交通运输等事务性工作。

(三)根据委托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以及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0人,现有10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04.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4.1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11.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1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10万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社保基数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04.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4.1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10万元,增长11.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8.8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8.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医疗缴费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41.3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48万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5.9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4.1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1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10万元,增长11.53%。其中:基本支出198.63万元,项目支出5.5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23万元,支出决算为2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调整,社保基数调整。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1万元,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4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减少开支。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减少开支。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减少开支。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差旅、办公经费等开支。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差旅、办公经费等开支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9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

1.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9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基数调整。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社保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减少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专项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95%,比上年增长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保养经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年初预算无差异,与上年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XX(厅、局、办)机关、XX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95%,比上年增减0.86万元,原因是公务车维修保养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5万元,平均每辆0.2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差异,与,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55万元,降低62.3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35.8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相关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路日常养护,绿化带植物灌溉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74.87万元,执行数198.6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全年预算数为174.87万元,执行数19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9%。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5.5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5.56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5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8万元,执行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88.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成预期指标。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运转经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达成预期指标,运行良好。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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