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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畜牧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延安镇  作者:江南区延安镇  时间:2024-11-05 16:14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延安镇水产畜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拟订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计划和方案,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常年免疫;引进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及项目,指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养殖业;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及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2.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及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3.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养殖污染整治以及禁限养殖工作;

4.负责养殖业调查统计工作;

5.负责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6.普及动物病害防治知识,开展动物病害诊疗服务;

7.负责饲料、兽药市场监管及养殖投入品的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仅有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8.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2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0万元,下降8.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2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0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调离其他单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调离其他单位。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万元,占支出决算数15.46%,较2022年度决算数15.01万元减少1.37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调离其他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占支出决算数8.40%,较2022年度决算数9.7万元减少2.3万元,下降27.7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调离其他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60.05万元,占支出决算数68.13%,较2021年度决算数65.88万元减少5.83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1人,调离其他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占支出决算数8.05%,较2022年度决算数6.11万元增加0.99万元,增加16.2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纳基数未及时调整。

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万元,下降8.97%。其中:基本支出86.33万元,项目支出1.86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8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1人,于2023年3月调离其他单位,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0.8 1.2 1.50% 增加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68 8.29 77.62% 人员减少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34 4.15 77.72% 人员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33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1人,于2023年3月调离其他单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27 3.08 72.13% 人员减少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06 4.33 71.45% 人员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1人,于2023年3月调离其他单位,用于本站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4.5 2.63 58.44% 财政支付不及时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76.5 55.45 72.48% 人员减少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8 1.97 109% 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12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1人,于2023年3月调离其他单位,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12 7.1 87.44% 财政支付不及时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1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2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1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要求,原由社保部门代发的退休职工干部生活补助由原单位支出,用于退休费支出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8%,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桂AXM902老旧,已达到报废期限,公务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通行费、燃油费及保养维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比上年减少0.67万元,原因是车辆老旧,已达到报废期限,存在安全隐患,且乡镇路况较差,车辆不宜行驶。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保障重大动物春秋防疫工作和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报送动物检疫检测样品,组织动物疫情排查,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运输动物疫苗、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日常工作的开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自评报告及各项目自评表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我局部门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目下公开。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防控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3万元,执行数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部门评价情况。

组织对“财政所食堂运行经费”“2023年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防控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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