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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延安镇  作者:江南区延安镇  时间:2024-11-05 15:23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林业、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自然资源、林业、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交通运输等事务性工作。

(三)根据委托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以及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0个,现有人员9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83.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0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增长19.3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0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增长19.3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社保基数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83.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3.0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增长19.3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8.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8万元,增长33.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6.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缴费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24.9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44万元,增长14.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3.9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6万元,增长48.51%,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62万元,增长19.30%。其中:基本支出178.16万元,项目支出4.92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31.33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2 4.67 145.93% 部分支出增加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75 15.4 82.13% 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37 8.06 86.02% 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1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医保基数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行 7.5 6.42 85.60% 人员变动,医保基数调整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03 9.68 87.76% 人员变动,医保基数调整

(三)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年初预算为153.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53.02 124.91 81.63% 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221类)年初预算为14.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调整,支付不完全。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29 13.96 97.69% 人员调整,年度未支付完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7%,比上年减少1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为新能源电车,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新购置公务车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7%,比上年减少10.21万元,原因是单位公务车为新能源电车,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55万元,下降72.28 %。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2.16万元,下降27.91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减少,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未按时支出,没有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等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路日常养护,绿化带植物灌溉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绩效自评报告及各项目自评表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单位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目下公开。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的70.29%。

2.部门评价情况。

组织对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食堂运行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良好。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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