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苏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苏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苏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苏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本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民政办、乡村办、振兴办、妇联、综治办、禁毒办、统计办、项目办等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本级一个一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苏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苏圩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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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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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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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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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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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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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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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苏圩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苏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2192.5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3.57万元,增长69.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49.92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25.52万元,增长84.51%,主要原因是增加耕地恢复等项目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1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4.39万元,下降91.35%,主要原因是减少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支出。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2192.5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3.57万元,增长69.6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56.9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的代表工作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室及机关机构事务的行政运行支出、机关服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的专项统计支出、专项普查支出;纪检监察事务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组织事务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宣传事务的其他宣传事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3.64万元,增长20.5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类)3.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加124.3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用于其他公安支出、特别业务支出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7.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特别业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9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用于其他公安支出、特别业务支出。
4.教育支出(类)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用于其他公安支出、特别业务支出持平。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8.6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和其他文化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9万元,下降12.28%,主要原因是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8元,增长8.10%,主要原因是苏圩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相关经费的开支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112.7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521.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6.96万元,下降33.00%,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增加。
9.城乡社区支出(类)190.9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6.94万元,下降70.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用于其他公安支出、特别业务支出减少。
10. 农林水支出(类)8486.8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林业和草原方面: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水利方面:防汛、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扶贫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其他扶贫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789.65万元,增长129.5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支出增加。
11. 交通运输支出(类)67.83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0.93万元,增长883.04%,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支出减少。
1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469.6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6.87万元,增长16674.93%,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87.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87万元,增长79.1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住房改革支出增加。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3.1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27万元,增长237.69%,主要原因是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增加。
15.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1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苏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2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03.57万元,增长84.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06.32万元,项目支出10243.60万元。
苏圩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7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38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8%。
(二)国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7%。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
(四)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4.34万元,支出决算为25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80%。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0%。
(八)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52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20%。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5%。
(十)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17万元,支出决算为848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60.16%。
(十一) 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67.83万元。
(十二)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67万元。
(十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24万元,支出决算为8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4%。
(十四)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6.3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13.0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61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7.3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5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9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苏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0.21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4.39万元,下降1055.4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21万元。
苏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1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8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96万元。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692.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6.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项目类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13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苏圩镇人民政府2024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1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比上年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0万元。比上年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确实需要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无公务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1126.88万元,下降81.41%,年初预算数为91.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55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绩效自评报告及各项目自评表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江南区预决算平台网站的“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目下公开。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5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5%;8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太过宽泛,特别是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过于笼统,打分时操作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推行政府机关绩效管理制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二是我单位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通过设置更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更好地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镇村屯保洁员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按规定时间准确、及时地发放保洁员工资,提高保洁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改善,为村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二是环境卫生水平及时得到提高,保洁员工资拨付及时,自评总体情况优秀达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未建立具体的关于绩效管理的学习及相关工作的培训系统,导致在处理绩效相关工作上,大多时候业务人员对于该项工作意识模糊,一知半解,接到工作时,无从下手。二是部门项目在初始绩效目标设置方面存在绩效目标较为模糊、难以量化、绩效目标不切合单位实际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资料的学习,完善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加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部门评价情况。
组织对17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1355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过对2024年的履职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出,单位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明确,“预算配置”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和管理”合法合规、完整,“履职产出和效果”真实、相关,我镇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优。
3.财政评价情况。
2024年江南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镇“江南区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苏圩镇隆德村蛋鸡养殖道路硬化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并于2024年9月出具了《江南区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苏圩镇隆德村蛋鸡养殖道路硬化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苏圩镇隆德村蛋鸡养殖道路硬化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0.54分,评价结果为良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缺失,日常疏于检查监督;二、绩效目标申报中部分项目指标设置不科学;三、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后,没有开展满意度调查。苏圩镇人民政府认真研究,举一反三,积极对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制定或完善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涵盖项目的所有关键环节,并明确质量标准和检查流程。在项目的关键节点设立质量检查点,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重新评估和设定绩效目标,确保它们是具体、可量化、可实现、相关和时限性的。进行详细的项目需求分析,确保绩效目标与项目的实际能力和项目内容相匹配。建立一个持续监控和评估绩效目标的机制,以便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目标。三是在项目交付后,制定并实施满意度调查计划,以收集周边群众反馈。使用多种调查工具和方法,如问卷调查、一对一访谈、焦点小组讨论等,以获得全面的反馈信息。根据收集到的反馈,分析项目的优势和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将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未来项目规划和执行的参考,以提升项目交付的群众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