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
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林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62.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2.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42万元,增长26.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5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42万元,增长26.15%,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0,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62.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2.5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42万元,增长26.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4.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97万元,增长28.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2.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各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51万元,增加39.9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社保医疗基数调整,2023年10月至12月份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未能足额缴纳,2024年初缴纳。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75.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54万元,增加23.5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9.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9万元,增长29.4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42万元,增长26.15%。其中:基本支出255.8万元,项目支出6.71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4.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96万元,支出决算为4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2023年10月至12月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能足额缴纳,2024年初支出,2024年人员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项级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6.01 |
6.3 |
104.82 |
主要原因是2023年1月底新增退休1人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提标。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3 |
24.11 |
113.19 |
2023年10月至12未能足额缴纳,2024年支出,2024年人员增加。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65 |
13.62 |
127.89 |
2023年10月至12未能足额缴纳,2024年支出,2024年人员增加。 |
|
2080508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
0 |
0.65 |
100 |
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66万元,支出决算为2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2023年10月至12月份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未能足额缴纳,2024年初支付,2024年人员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8.52 |
9.44 |
110.80 |
2023年10月至12月未能足额缴纳,2024年支出,2024年人员增加。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3.14 |
13.35 |
101.6 |
2023年10月至12月未能足额缴纳,2024年支出,2024年人员增加。 |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5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08.67 |
169.02 |
155.53 |
2024年新增3人,人员工资增加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1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2023年9月至12月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未能足额缴纳,2024年初支出;2024年人员增加,公积金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待遇调整,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开支,财政统筹安排,部分费用未能支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0月新增退休人员1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城区严厉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政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0%,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原因是执行城区严厉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政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4万元,平均每辆1.6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日常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4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 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太过宽泛。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部门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通过设置更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更好地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土专用网络线路及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