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协助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 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和参战民兵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优抚经费申报以及参战民兵的生活补助申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我部门基本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无内设机构。
2.所属单位
隶属于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管辖,2024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8.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5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6.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为落实整体财政节流要求,对本年度一般性、非必需的公用经费进行定额压缩,直接减少了对应财政拨款需求。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本部门无附属单位。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本部门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部门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8.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5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6.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3.9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11.48%,主要原因是落实整体财政节流要求,对本年度一般性、非必需的公用经费进行定额压缩,直接减少了对应财政拨款需求。
2.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58万元,上升28.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拨上年度10月—12月公务员医疗补助及长期护理险尾款,该笔款项在上年度未完成支付,于本年度结清,属于跨期结算支出,直接拉高了本年度卫生健康支出总额。
3.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3万元,上升28.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拨上年度9月—12月公积金单位部分尾款,该笔款项在上年度未完成支付,于本年度结清,属于跨期结算支出,直接拉高了本年度卫生健康支出总额。
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6.88%。其中:基本支出27.16万元,项目支出1.42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9月—12月各项经费。本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项级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1 |
0.01 |
100 |
无差异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2 |
2.19 |
103.3 |
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度10月—12月基本养老保险。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6 |
1.09 |
102.83 |
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度10月—12月职业年金保险。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11.56 |
19.92 |
172.32 |
主要原因是发放2022年事业单位绩效增量余数及2023年事业单位绩效增量)。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7 |
0.27 |
72.97 |
主要原因是长期护理险、失业工伤险2024年10月—12月未支付,在职社保、医疗基数降低。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0.85 |
0.87 |
102.35 |
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基本医疗保险。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66 |
1.78 |
107.23 |
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1 |
1.96 |
121.74 |
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在职公积金。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12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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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1 |
0.01 |
100 |
无差异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2 |
2.19 |
103.3 |
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度10月—12月基本养老保险。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6 |
1.09 |
102.83 |
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度10月—12月职业年金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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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11.56 |
19.92 |
172.32 |
主要原因是发放2022年事业单位绩效增量余数及2023年事业单位绩效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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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7 |
0.27 |
72.97 |
主要原因是长期护理险、失业工伤险2024年10月—12月未支付,在职社保、医疗基数降低。 |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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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0.85 |
0.87 |
102.35 |
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基本医疗保险。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66 |
1.78 |
107.23 |
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在职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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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1 |
1.96 |
121.74 |
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在职公积金。 |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各项工资福利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整体财政节流要求,对本年度一般性、非必需的公用经费进行定额压缩,直接减少了对应财政拨款需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无差异。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三公”拨款计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开展。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经费产生。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1.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1.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2.35%;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7.65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量化指标不足,难以全面衡量项目实际成效,前期项目谋划阶段,对绩效目标的细化拆解不够深入,缺乏对指标可衡量性的充分论证;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绩效目标设定流程,结合项目实际细化量化指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