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为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抗灾救灾、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等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依法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我部门基本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无内设机构。
2.所属单位
隶属于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管辖,2024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5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56万元,上升13.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56万元,上升13.2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支付了2023年度外聘人员工资、外聘人员社保医疗费用、在编人员社保医疗费用及公积金等跨年度款项,属于上年度经费的递延拨付,并非当年新增收入需求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本部门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本部门无附属单位。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本部门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部门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58.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8.6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56万元,上升13.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47.6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56万元,上升13.2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支付了2023年度外聘人员工资、外聘人员社保医疗费用、在编人员社保医疗费用及公积金等跨年度款项,属于上年度经费的递延拨付,并非当年新增支出需求增长。
2.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9万元,下降39.75%,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数调整影响了相关费用的核算标准;二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数量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1万元,上升18.67%,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9月—12月月公积金单位部分。
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56万元,上升13.25%。其中:基本支出157.94万元,项目支出0.69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7.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9月—12月月各项经费。本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项级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53 |
8.41 |
88.25 |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数量下降。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76 |
4.21 |
88.45 |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需缴纳职业年金保险费的人员数量下降。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62.52 |
135 |
215.93 |
主要原因是发放2022年事业单位绩效增量余数、2023年事业单位绩效增量、2023年外聘人员工资、社保等。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81 |
3.32 |
87.14 |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数量下降。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26 |
7.69 |
105.92 |
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月在职人员、外聘人员公积金。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月在编、外聘社保类、外聘人员工资、2022年绩效增量、2023年绩效增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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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53 |
8.41 |
88.25 |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数量下降。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76 |
4.21 |
88.45 |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需缴纳职业年金保险费的人员数量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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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62.52 |
135 |
215.93 |
主要原因是发放2022年事业单位绩效增量余数、2023年事业单位绩效增量、2023年外聘人员工资、社保等。 |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数量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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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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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81 |
3.32 |
87.14 |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导致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数量下降。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6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月在职人员、外聘人员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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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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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26 |
7.69 |
121.74 |
2024年支付2023年10月—12月月在职人员、外聘人员公积金。 |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9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09月—12月月各项工资福利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1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发生了外聘人员工资拨付,该部分支出在年初预算中未纳入,导致实际支出大幅超出预算额度。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4%,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上升12.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导致耗损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开展。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4%,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1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上升12.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导致耗损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经费产生。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0.7万元,执行数0.6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2024年度我部门整体支出严格围绕劳动监察、招聘会组织等核心工作推进,主要产出和效果目标均圆满完成:
1. 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完成辖区内企业用工合规检查60家次,排查化解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等用工纠纷50起,涉及人数134人,涉及金额80多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 精准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成功组织线下招聘会两场,聘会共提供363个就业岗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05人,切实解决了部分劳动者就业难题和企业用工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因财政未拨付资金,均未实际开展实施,导致项目预设的产出目标和效益目标未达成,无法体现项目应有的履职支撑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跟进资金拨付进展,及时反馈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资金尽快落实;
3.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