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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作者:  时间:2025-11-05 09:15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负责畜牧、饲料、渔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技术推广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是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的二层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4.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9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63万元,增长56.3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9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63万元,增长56.3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1.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84.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9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63万元,增长56.3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1.5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30.6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213类)64.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和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42万元,增长83.8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6.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97.0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增加。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63万元,增长56.36%。其中:基本支出84.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15万元,支出决算为8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2%。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1万元,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6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6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81万元,支出决算为6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2%。

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81万元,支出决算为6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03万元,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3万元,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5.13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68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六)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降低64.32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元,增长265.1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无自评项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1. 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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