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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作者:沙井办  时间:2018-08-29 17:09

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和以弘扬社会公德为主的道德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街道经济工作,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病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和劳动就业的管理工作;
    5、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6、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新建、联建和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防震、防火、抢险、防灾救灾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动物防疫、食品和药品监察;负责街道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财政。
    11、完成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构成: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水产畜牧兽医站、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食药所

 

第二部分: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26.1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326.12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65.4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341.1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33.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机关行政运行开支。

2. 公共安全支出(类)33.9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调处、维稳工资、公共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开支。

3.科学技术支出(类)0.6万元。主要用于村信息化建设开支。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6.41万元。主要用于村史室建设、百姓小舞台开支。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47.83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73.1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计划生育事务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类)675.3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村)事务、生态乡村工作开支。

8农林水支出(类)441.3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粮农补贴开支。

9.交通运输支出(类)39.29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维修工程。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开支。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2.1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规划开支。

12住房保障支出(类)440.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类)25.27万元。主要用于“两违”和卫片执法支出。

14.年末结转和结余50.48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36万元,项目支出2711.7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机关行政运行开支。

2. 公共安全支出33.9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调处、维稳工资、公共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开支。

3.科学技术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村信息化建设开支。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41万元。主要用于村史室建设、百姓小舞台开支。

5. 社会保障和就业947.83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73.1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计划生育事务开支。

7城乡社区支出675.3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村)事务、生态乡村工作开支。

8农林水支出441.3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粮农补贴开支。

9.交通运输支出39.29万元。主要用于道路维修工程。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开支。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规划开支。

12住房保障支出440.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25.27万元。主要用于“两违”和卫片执法支出。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元,项目支出75.3元。主要生态乡村项目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12万元,公用经费58.24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91.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1.42万元;津贴补贴119.98万元;奖金93.29万元;绩效工资5.7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12万元,其中:办公费22.26万元;印刷费1.21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2.52万元;电费6.64万元;邮电费3.64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费1.55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劳务费2.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28万元,其中;退休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74.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费支出 0 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64万元,平均每辆2.5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比上年减少1.86万元,下降20%;减少原因是2016年3月起江南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公务用车和油料管理细则,严格落实节假日交匙登记、不定时抽查等制度,平时科学合理安排用车计划,倡导近距离的公务活动绿色出行,同一公务活动不同单位拼车出行,严格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费用;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元,无公务接待事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1.3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76.1万元,降低6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其他用车 1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 个项目(美丽江南·生态乡村)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00000元,占年初预算的5%。绩效评价结果乡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整治,家园、水源、田园清洁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表二: 收入决算表.xlsx

表三: 支出决算表.xlsx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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